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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慣犯重複投訴警方180次

2020-06-17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昨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例會,簡報處理屍體發現和失蹤人口的調查。小圖為監警會主席梁定邦。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昨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例會,簡報處理屍體發現和失蹤人口的調查。小圖為監警會主席梁定邦。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4301人針對12案作「樣板式投訴」 逾七成無回應警跟進電話

修例風波期間,攬炒派不斷發放假消息,誣衊警方在太子站「打死人」,又聲稱有被捕者失蹤云云。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昨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例會,簡報處理屍體發現和失蹤人口的調查,重申警方對屍體發現案有既定程序處理,會聯同其他部門合作,不會「隻手遮天」掩蓋死因真相,死因裁判官會負責裁決死因。另外,七名「慣性投訴人」重複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當中兩人更重複作出約180次投訴。■香港文匯報記者 成祖明

警方監管處處長劉賜蕙指出,修例風波期間出現不少謠言,有謊言稱有人「被自殺」、「被失蹤」,他形容是「子虛烏有」,並不同意警方可以對他殺案件「隻手遮天」。

專案組督導委員會成員許宗盛表示,過去一年從媒體和坊間聽聞「有人死亡」,他向警方詢問有無收到相關報案或發現屍體。劉賜蕙回答指,根據記錄,沒有收到相關的報案,也沒有發現屍體,相關人士的親人或朋友都無到警務處尋求協助和報案。

失蹤人口破案率達93%

新界北總區行動部警司(署理)梁志恆表示,去年失蹤人士個案有2,643宗,較前年的3,046宗,減少約13%。他認為,減少原因是與科技進步有關,市民大多使用社交媒體和即時通訊軟件尋人,及更新最新狀況。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衛文指,失蹤人口的破案率93%,餘下的7%是最終查明有關人士的行蹤但未接觸到真人。

失蹤個案按年齡層分布,16歲以下佔21%,主因是貪玩或與家人不和,全部均能尋回,17歲至59歲則佔51%,主因是與家人不和、有誤會,也有外傭在無通知僱主下離港,而60歲以上佔28%,主因是患有腦退化症。過去3年,仍有61宗個案仍在調查中。

警務處刑事總部署理警司許綺惠表示,去年共有8,885宗屍體發現案件,包括自殺、兇殺等,經警方初步調查後,會向死因庭提交報告。前年共有8,534宗屍體發現案,當中1,083宗死因裁判官要求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當中161宗由死因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她指出,死因裁判官是「靈魂人物」,是負責最後裁決的人,如裁判官認為死因無可疑便會結案,也有權要求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屆時警方需額外提交報告,裁判官也可以要求安排第三方獨立專家,例如醫生等,以及決定是否召開死因研訊,由5人陪審團審議,判決個案是死於自然、自殺,還是非法被殺。

663宗個案由七「投訴慣犯」包辦

另外,劉賜蕙透露今年首5個月投訴警察課共接獲495宗投訴,按年下跌13.8%。至於就修例風波引起的投訴,她指出,截至今年6月5日,警方共收到1,844宗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由8,120名投訴人作出。

她續指,投訴警察課分析相關投訴後發現,在須知會投訴個案中,有663宗由七名慣性投訴人作出,有兩人重複作出約180次投訴:另外,有4,301人以樣板形式針對12宗案件作一式一樣的投訴,當中逾七成投訴人未有回應警方的跟進來電。

兩警清場爆粗受訓喻

在須匯報投訴中,兩名警員分別在去年10月14日和9月5日,在清場期間因以粗言穢語喝斥市民而被投訴,經調查後證明屬實,涉事警員受到訓喻。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被問及警方將研究設立專責隊伍,以便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執法,會否擔心針對警方的投訴會增加,他表示,目前國安法仍未出台,待法例細節出台後再研究,重申任何對警方的投訴該會都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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