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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涉外案件或交內地審理

2020-06-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表示,中央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的管轄權力,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相信「極其特殊」的案件涉及到外交行為,例如有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至於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會否被移交到內地審訊,他表示若中央認為有必要,「不應該由香港法院處理,這也是一個選項。」

料極特殊案件「少之又少」

譚耀宗表示,國家安全範疇一直以來都是中央的職責,鄧中華日前的講話中指出,包括執法及司法等港區國安法的絕大部分工作必須由特區完成,即大部分案件會在香港進行審訊,除非發生極特殊情況。

他認為,「極其特殊」的案件訣要是牽涉到外交行為,例如有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就必然要交由中央處理,並相信這類案件是「少之又少」。

譚耀宗強調,中央保留管轄權是符合基本法及憲法,並無削弱香港司法權,因為基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國防外交及國家行為的管轄權在於中央。

至於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將來會否被移交到內地審訊,他表示,若中央認為有關人等有必要移交內地,就「不應該由香港法院處理,這也是一個選項」,而這要視乎中央如何行使管轄權。

未聞駐港國安人員可持械

就香港有報章聲稱內地駐港國安人員可合法持械,譚耀宗表示未聽過有關這方面的討論,並重申全國人大在有關決定中已表明,若有需要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安機構,會與相應機構建立「協調機制」,而相應機構是指香港警方。

他相信,該國安機構只會擔任指導、監督的角色,又指香港警方過去未有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經驗,因此需要國安機構給予相關意見。同時,保安局也要準備設立相關機構,讓專人處理有關案件,以及與內地機構進行協調、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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