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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君安證券香港被罰2520萬

2020-06-23

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譴責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並處以2,520萬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曾干犯多項內部監控缺失及違規事項,當中涉及打擊洗錢、處理第三者資金轉賬和配售活動、偵測虛售交易及延遲匯報。

就上述多個事項,其中,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國泰君安證券(香港)在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間為其客戶處理15,584筆合共約375億港元的第三者存款或提款時,沒有採取合理措施,確保設有合適的保障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證監會指,儘管有預警跡象顯示部分第三者資金轉賬屬異乎尋常或可疑,但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沒有充分地監察其客戶的活動,對有關資金轉賬進行適當的審查,及識別可疑交易並及時向聯合財富情報組報告。

國泰君安已迅速補救

證監會指,國泰君安證券(香港)已迅速地採取補救措施,以糾正與其交易監控系統和程序有關的問題,並主動加強其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及在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方面,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承諾在12個月內向證監會提供由獨立檢討機構擬備的報告,確認所有被識別出的關注事項獲得妥善糾正。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表示,會因國泰君安的嚴重系統性缺失和內部監控缺失而對其採取的紀律行動,應可令持牌法團有所警惕,明白設立充分且有效的保障措施的重要性,以減低它們在面對潛在可疑交易時成為助長洗錢等非法活動的工具的真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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