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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安全使者就位 駐港國安公署揭牌

2020-07-09
■ 董建華(右三)、梁振英(右二)、林鄭月娥(左二)、駱惠寧(左一)與鄭雁雄(右一)為駐港國安公署揭牌。 新華社■ 董建華(右三)、梁振英(右二)、林鄭月娥(左二)、駱惠寧(左一)與鄭雁雄(右一)為駐港國安公署揭牌。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昨日早上舉行揭牌儀式,宣告駐香港國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並運行。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國安委主席林鄭月娥,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與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一道,為駐港國安公署揭牌。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駐港國安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今天的香港,正式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林鄭:特區護國安事務重要夥伴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國安委主席林鄭月娥致辭表示,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夥伴,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盡快與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會在工作層面與公署建立協作機制,「我和特區政府都期待與鄭雁雄署長領導下的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也讓香港維持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

定細則懲治危害國安行為

林鄭月娥在致辭中形容,昨日的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我們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里程碑。」中央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再次體現了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決心,也包括了對香港特區和市民的愛護。

她指出,香港國安法標誌荅S區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得以有效堵塞,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變得有法可依,為香港提供從亂到治的轉機,香港有望回復穩定,市民的自由和權利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林鄭月娥表示,有法可依是維護國家安全的起點,「我們要確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過去一個星期,由她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經成立並召開了首次會議;警務處和律政司相繼按法律成立專職部門;指定首批裁判官為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國安委制定了一套《實施細則》,既能達到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目的,也能同時符合香港國安法總則下對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保護各項權利和自由的要求。

建協調機制加強行動配合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國安法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我們捍衛的是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維護的是全國人民的福祉,而執行的是一部全國性的法律。在過程中,我們肯定需要探索、學習,也肯定會面對不少困難、挑戰。因此,國安法規定在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主任獲國務院委任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並列席了首次國安委會議,為我們提供了很有用的意見。」

她續說,昨日揭牌的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將成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夥伴。中央對特區充分信任,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任務,但中央有需要保留權力,去處理極少數特區力所不及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國家安全都萬無一失。

林鄭月娥表示,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將成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夥伴。國安委會盡快與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也會在工作層面與公署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我和特區政府都期待與鄭雁雄署長領導下的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香港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也讓香港維持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駱惠寧:港告別國安「不設防」歷史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致辭表示,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他批評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竭力對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並強調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護國安執行機制基本形成

駱惠寧首先代表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對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舉行揭牌儀式表示熱烈祝賀。他表示,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近日來,特區國安委、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並展開工作,行政長官開始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布生效。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落實了香港國安法關於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規定。所有這些,標誌茩輕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

駱惠寧表示,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於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公署是國家安全守門人

他續說,駐港國安公署最近成為香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大愛國愛港人士拍手稱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則竭力對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並伺機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駱惠寧最後表示,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我相信,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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