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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廊】就地改嫁了

2020-08-04

袁 星

有些時候,醜和短,也是要揭揭的。不揭,不足以醒世。先引倆半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癡心父母古來多」。補充之句,眾心鑒吧!詬病的疤,得戳戳了。

五舅姥娘被他兒媳婦打住院了。這種事,在各地的城市和農村堙A均很少聽說了。現在的婆媳關係,十有八九是和諧的,至少不會差到動不動就又打又罵的分上。真打鬧到得住院程度的,極為罕見!

父親的舅家表弟,我的表叔,癌症去世了。這事才過去兩年多時,在其居住過的那處院落堙A就已「大打出手」兩次。110和120的工作人員,也因那處小院的打架事件,兩度上門。

這些事,我是今天下午才知道的。聽完敘述,心中極為感慨,像是突然爆發了一場在逼仄空間堛漱鶪s與海嘯。這種事法律上或許有一種解讀,情感上往往是別一種站位。

母親說得買點東西去醫院看看我舅姥娘了,都住了好幾天院了。舅姥娘在我們單位住院的事我竟不知道,妻子也不知。母親轉述說我舅姥爺的大兒子,我大表叔告訴父親,舅姥娘怕是快不行了,躺在醫院堛o鹽不進。直到大表叔說了,父親才知道舅姥娘就在我們醫院住院。表叔說醫院不給治了,讓舅姥娘出院或轉院。這事我一直不知,也沒注意過,倒是父親先知道了,告訴了母親。

因是親戚,買東西去探視乃情理之中的事,也應該去。若說不知道舅姥娘住院,表叔他們可能不信,事實是真不知道。父親有十個舅,一個姑。我那些舅姥爺、姑奶奶,在世的和已故的在世前,我就認不準認不全,更別提那些舅奶奶、姑姥爺了。交往少,妻子見了面不認識她們,真是正常。

村子離我們單位遠,但凡到醫院看病的,情況稍特殊點的,妻子都回來問問。舅姥娘住院的事妻子還真提過。她說有個老太太讓兒媳婦打了,是我老家那個村的,問我和母親認不認識。說是我們村的,其實和我們那處小村還相距兩里多山路,只是屬於一個村,平時和那村的人見面很少,有些人甚至一兩年見不了一回面。見面不知名,看名不知人,在農村隔輩人之間,經常發生。尤其身份證上的名字,上一輩、上兩輩人,根本弄不清。妻子說的事,我和母親都納悶,聽名字還真不知道是誰。不知道是誰,又不是袁姓的,懶得多問。直到大表叔跟父親說起,父親又和母親說起,才知道被其兒媳婦打住院的人,是我的五舅姥娘。

兒媳婦打婆婆,這事不常見。可能都有錯,但爭吵幾句也就算了。晚輩打長輩,啪啪扇耳光,狠狠掐脖子,恨到朝死媥耤A肯定是錯上加了錯。「清官難斷家務事」,外人沒法多評論。婆婆到底有多大的過錯?80多歲高齡了還被打到住院,難以想像。正常情況下的婆媳矛盾,也沒評說的必要。只是,我這位舅姥娘的被打和住院,還是值得一番沉思的!

光深思還不夠,痛了的,還得有神經,整個社會「禮義廉恥、敬老愛幼」的神經。

吵架、打架,於舅姥娘、大表叔他們一大家人來說,算是折磨至極了的宣洩吧!舅姥娘跟兒媳婦的一再吵架,絕不是老糊塗了,應該是在痛苦情感中掙扎得太久了,受不了而為之的!不站在親戚立場上,單純論事,我不贊成舅姥娘跟兒媳婦吵鬧;她曾經的兒媳婦,現在的同村人,於人情世故中,在眾人口中,則挺差勁的!

聽說,二表叔因病去世,他的老婆,也就是我舅姥娘的兒媳婦,在丈夫死後剛一年多就改嫁給了本村的另一個男人。那人沒有房子住,結婚時是在二表叔曾經生活過的院落塈j吹打打擺的喜宴。洞房花燭夜,也是在二表叔住過的房子堙C一年前白布鋪掛的肅穆靈堂,一年後就成了別人家嘻嘻哈哈的婚房。舅姥娘受不了,二表叔的兄弟姐妹們也很受不了,衝突迭起,那是第一次「大打出手」。

還一次,是因為在那處院落娷\喜宴,招致了雙方的第二次「大打出手」。那次是二表叔的兒子家添了寶寶。這種喜宴,按說可以辦。家院還是那處家院,但曾經的孫子家添了寶寶,喜宴上本該洋溢茤笑眭漱G兒子沒有了該有的位置,換之以改嫁的兒媳婦和其新任丈夫在那媗w天喜地。人心都是肉長的,這樣的一處院落,這樣的一幕場景,至親之人,任誰都沒法隱身旁觀,更別去遑論啥冷靜和坦然。

當今這個年代,再婚、再嫁似乎無可厚非了。在丈夫去世一年多就選擇再婚,還在與丈夫一直生活茠漁a院埵A婚,在毫無牽扯的局外人看來,也是不甚妥當的!

聽完因果,我心中憤憤不平,當即查閱了相關資料。抱歉的是,在法律層面上,舅姥娘這個已改嫁的兒媳婦,是會獲得更多法律支持的。正常情況下,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在一方先去世後,另一方有百分之五十的繼承權,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尚且在世的另一半、兒子和其父母所共有。也就是說,打傷舅姥娘前兒媳婦,在法律層面上擁有房屋的大部分支配權。

母親說,那處院落是已逝二表叔婚前的財產。院落,包括房屋,都是已逝舅姥爺出錢苫蓋的。後來,二表叔他們兩口子又把舊屋翻蓋成了新房,之後一直沒再改動。

道理,說簡單簡單,說複雜還真複雜。幾次大打出手,與改嫁的關係不是特別大。大是大在,在老人家為兒子選定的院落堙A在老人家兒子生活過大半輩子的院落堙A換了另一家沒了任何干係的人住。於曾經主人的近親看來,縈繞在院落堛漱@切喜怒哀樂,都找不到絲毫親人的影子了,統統換成了一種近乎挑釁兒的刺激存在!夫妻情深,安在?

大千世界中,這可能僅是個例,卻絕非唯一。幾次「大打出手」的細枝末節,外人難以理順說清。很有可能,再嫁者、娶妻者、大打出手者、打和被打者,各有各的苦衷。作為旁觀者,我之所以忿忿不忘,最根本的,還是由於那處院落的更迭--前夫的靈堂之地,加上一年多時間,大紅大紫吹吹打打一上演,就等於了改嫁者和另一個男人的新婚之所!

改嫁,沒人管得了。只是,改嫁就改嫁吧,前夫的老母親還在,原本的贍養義務,是否還需要繼續?假如可以不繼續,孫輩人的贍養義務呢?恐怕,大打出手者,從未自省過!相較於舅姥娘,「兒媳婦」還年輕,鐵E啦、掃帚啦、木棍啦,一抄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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