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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偉:國安法更好保障權利自由

2020-08-07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大法官應邀擔任團結香港基金「中華大講堂」主講,講解國家的司法改革與智慧法院建設。  團結香港基金網站圖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大法官應邀擔任團結香港基金「中華大講堂」主講,講解國家的司法改革與智慧法院建設。 團結香港基金網站圖片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在「中華大講堂」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中國實踐」為題發表演說,介紹了近年來國家法治體制的發展成果,以及國家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在回應有關香港國安法的提問時,姜偉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和尊重與保障人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香港國安法懲戒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亦有無罪推定、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保障被告人訴訟權等,對於守法居民來說,香港國安法不僅不會影響權利和自由,而是會更好地保障權利和自由。■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姜偉昨日出席由團結香港基金舉辦的「中華大講堂」,並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中國實踐」為題發表演說。他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透過提升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錯案機制,以及建設「智慧法院」三個方面,落實國家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六大原則防範冤錯案

在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錯案機制方面,姜偉重點介紹,內地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落實憲法中的「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而建立防範刑事冤錯案機制有六大原則,包括:

一、確保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透過制度建立,禁止領導幹部或司法人員干預案件,違者依法追究;

二、嚴格排除非法證據,禁止刑訊逼供或者以脅迫手段而獲得證供提堂;

三、堅持證據裁判規則,完善法庭舉證過程;

四、充分保障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和法律援助權利;

五、堅持疑罪從無;

六、強化審判公開,允許旁聽庭審,庭審過程視頻直播、裁判文書公開上網,接受社會監督。

姜偉表示,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法院定罪、疑罪從無、正當程序、排除非法證據等原則,與普通法中的法治原則和無罪推定、不強迫自證其罪、證據裁判、排除合理懷疑等規則有相通之處。

五方面解釋法律權利自由關係

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他從五個方面解釋了法律與權利和自由的關係:

第一,香港國安法針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不影響港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第二,法律意義上,權利和自由不是絕對的,任何權利和自由都有邊界。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的憲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等國際人權公約,都有明確規定,行使權利和自由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第三,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憲法的原則,各種法律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香港國安法也應該尊重和維護人權,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的權利和自由。

第四,香港國安法還規定,懲治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要遵守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亦有無罪推定等規定。

第五,基本法對保障被告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做出了明確規定,香港國安法亦保障實施嚴重危害國家行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訴訟權。因此維護國家安全和尊重與保障人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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