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現場經常出現「記者多過防暴警」的情況。 資料圖片特首:警以此界定「傳媒代表」一視同仁 基本法保障港人自由不變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採用新聞處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的依據,香港記者協會等即聲言此舉是「篩選」。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fb發帖,表示GNMIS是一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警方以此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又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她並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的自由,這是不會改變的。」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川
記協日前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和「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及4間傳媒機構的工會舉行記者會,聲稱警方採用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的依據,是以此「篩選在新聞現場採訪」的記者,更無限上綱稱警方有關修訂是「變相由官方界定何謂記者」,甚至「可能是為實行官方發牌制度鋪路,嚴重侵犯採訪及新聞自由」云云。
政府發言人其後指出,GNMIS是向傳媒提供政府新聞稿、廣播、圖片及短片的綜合網上平台,並讓該系統登記用戶可透過系統接收政府新聞處和各政府決策局/部門發出的採訪通知。「一般來說,只有在系統登記的用戶才會獲邀和容許出席政府,包括各決策局/部門的記者招待會及傳媒活動。」
他續說,GNMIS的登記用戶必須是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目前,合資格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包括純網上運作媒體,可以登記為該系統用戶。截至前日,該系統共有206個登記用戶,包括香港和駐港海外報紙、雜誌、電視台、電台、新聞通訊社和網媒等,涵蓋面相當廣泛,當中純網媒有超過30間。
林鄭:向純網媒開放現有30家
林鄭月娥凌晨在fb發帖,坦言對有不少新聞仍圍繞�蚅粥�處採用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定義「有點不吐不快」。
獲登記傳媒可接收新聞處消息
她指出,GNMIS雖然名義上是一套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事實也可說是整個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獲登記的傳媒機構除了可接收新聞處和各政府部門發放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各決策局及各部門舉行的記者會,包括那些由我或司局長主持的。系統內的傳媒代表也可收到政府活動的採訪通知,決定是否派員到場出席。」
林鄭月娥強調,GNMIS是新聞處為增強政府與傳媒聯繫及為傳媒提供服務的重要平台,亦由於有此功能,各大小傳媒、本地及海內外傳媒都會登記在系統內,而幾年前被拒之門外的純網媒(online-only media)曾為此作出投訴。「直至我就任行政長官後,在2017年9月才把GNMIS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一共超過30間純網媒機構獲得登記,享有和其他傳統傳媒一樣的服務。」
她指出,警隊決定採用GNMIS這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為他們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例如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可在特別位置攝影,一如獲安排出席記者招待會或出席活動做採訪,「又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