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青年網煽暴衝被捕 警強調果斷執法
煽暴攬炒派亂港之心不死,續鼓吹所謂的「月夕行動」,煽惑「同路人」今日上街非法集結、堵路、縱火、殺警、攻擊警署等。警方昨日在屯門和黃大仙再拘捕兩名黑暴文宣,包括一名理大學生,行動中檢走3部智能手機和兩部電腦。警方嚴厲譴責煽動性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論,強調今日各區風險頗高,警方會果斷執法。保安局也呼籲市民今日切勿參與違法集結,重申傷人、管有汽油彈和縱火均屬嚴重罪行,可判處長期監禁。■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被捕男子分別姓黃(20歲),就讀理工大學三年級;另一名男子姓葉(30歲),任職銀行信用卡部副總裁。兩人分涉「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捕扣查。調查發現,兩名疑犯均為網上發布煽惑帖文的活躍分子,最少涉及20篇發文,包括鼓吹參與早前多個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而部分發文顯示發文者根本是知道該些遊行活動是未經批准的。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行動)第二組主管范俊業總督察表示,最近涉及網上平台惡意發布仇恨警隊和政府、鼓吹暴力、煽惑他人犯法的帖文並未收斂,企圖重演過去一年暴力抗爭的場面。此外警方亦特別留意到有人在「連登」、Telegram和facebook等多個平台,大肆宣傳和鼓吹他人今日國慶日參予未經批准的示威活動並進行違法行為,包括堵路、刑事毀壞。
帖文教暴徒鋸頸鎅頸
部分帖文更加宣揚用致命手段攻擊及殺害警務人員,並教導暴徒如何用刀去鋸頸、鎅頸,如何用麻包袋傷害警員,以及如何火燒衝鋒車等。
另外本案最少有一名警員已被起底,他和家人遭受不同程度的滋擾。
局方重申嚴正執法保港安寧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留意到有人繼續在網上煽動他人今日在全港各區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更鼓吹使用暴力,包括攻擊警署、投擲汽油彈、非法堵路等,公然挑戰法治,嚴重破壞公眾安寧和社會秩序。發言人重申,市民不應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或受禁的群組聚集,警方亦絕不容忍任何違法及暴力行為,會嚴正執法,確保社會安寧和公共安全。
發言人強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屬違法行為,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而觸犯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至於傷害他人身體、管有或使用汽油彈、縱火等嚴重罪行,都可判處長期監禁。另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一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八十九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犯同一罪行。
全港各區部署逾6000警力
警方指出,經評估認為,今日的風險頗高,預計極可能有人無視勸告上街非法集結,甚至作出破壞行為,故已在全港各區部署逾6,000警力,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此外,警方會在高點設立觀測點,假如發現非法集結或違法行為,將會預早介入。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或受禁的群組聚集。為確保市民能夠安全有序地慶祝佳節,警方正密切留意相關情報,如任何人漠視警告,警方必定嚴正執法,果斷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