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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賦更多自主權 挺深圳改革先行示範

2020-10-12
■ 前海自貿區。資料圖片■ 前海自貿區。資料圖片

中辦國辦印發《方案》: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成立40周年的深圳特區, 再擔改革重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包括在資本市場等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先行先試,以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

據悉,《方案》共有八大篇章,圍繞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制度、完善高水平開放型經濟體制、完善民生服務供給體制、完善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體制六大方面,支持深圳先行先試,並將通過創新工作機制,落實地方責任強化保障。《方案》還指出,要營造改革氛圍,大膽提拔使用敢於改革、善於改革的幹部,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

《方案》指出,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是新時代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關鍵一招,也是創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希望深圳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推動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

促創業板改革 試點註冊制

《方案》明確表示,支持深圳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包括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台。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等。

此外,支持深圳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探索數據產權保護和利用新機制,建立數據隱私保護制度。試點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平台,研究論證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開展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

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

針對深圳的科技創新,《方案》也提出多個改革試點措施,包括加快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建立國際化的引才用才制度等。

《方案》明確提出,支持深圳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的科技項目遴選、經費分配、成果評價機制,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健全國有企業科研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

此外,支持實行非競爭性、競爭性「雙軌制」科研經費投入機制。推動完善科研機構管理機制,建立常態化的政企科技創新諮詢制度。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定向培養機制。

發揮前海作用 形成更多可推廣成果

《方案》同時支持深圳以規則銜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發展。充分發揮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加強對重大疑難涉外商事案件的業務指導。支持完善法治領域跨境協作機制,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民生服務供給體制方面,《方案》特別提出要創新醫療服務體系。支持在深圳開展國際前沿藥品臨床應用,探索完善醫療服務跨境銜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學人才培養、醫院評審認證標準體系。支持建設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壎芡釩皞瑊z體系。

改革措施(部分)

探索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市場化機制,完善閒置土地使用權收回機制

允許探索適應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發展需要的特殊工時管理制度

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優化私募基金市場准入環境

探索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

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平台,研究論證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開展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

支持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與企業家成長規律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機制

推進破產制度和機制的綜合配套改革,試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產制度

探索完善行政爭議多元解決機制,健全行政覆議與行政訴訟銜接機制

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辦理R字簽證和提供出入境便利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深圳依法合規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證

支持建設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壎芡釩皞瑊z體系

來源:新華社

主要目標

2020年

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要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實施首批綜合授權事項清單,推動試點開好局、起好步。

2022年

各方面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

2025年

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誌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範。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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