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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運港退稅新策 增南沙 前海航運競爭力

2020-10-12
■退稅新策覆蓋珠三角37個港口。圖為南沙港區國際集裝箱碼頭。 受訪者供圖■退稅新策覆蓋珠三角37個港口。圖為南沙港區國際集裝箱碼頭。 受訪者供圖

珠三角9市37港受惠 企業省半月退稅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十一」國慶假期後的首場國務院常務會議,聚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對在南沙自貿片區開展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給予一定稅收優惠。昨日,南沙自貿區管委會消息,以珠三角9市37個港口為啟運港、以南沙保稅港區和前海保稅港區為離境港的水運貨物開始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減少企業資金佔壓成本。該新政策自10月1日起實施。

南沙相關機構負責人指出,新政策可為企業節省半個月退稅等待期,同時還將吸引航運保險業務回流南沙。

業者:利企業資金流

此前,出口退稅為將貨物運到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樞紐港)並辦理結關手續以後方能退稅,而啟運港退稅政策則是從運出啟運港(通常是小碼頭,比如佛山港肇慶港江門港等)時即視同出口、並可辦理退稅手續。以南沙綜合保稅區為例,國內水運貨物只要確認離開啟運港運往南沙綜合保稅區南沙海港出口,即視為離境出口,可就地辦理退稅。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稅程序,貨物從南沙海港離境之後才能辦理退稅,算上駁船航程和出港結關各環節的時間,貨主拿到退稅款至少要等半個月。」廣州港南沙港務海港公司業務拓展部經理洪藝彬指出,在啟運港退稅政策下,貨物從啟運港一出來就能退稅,有利於企業資金流動。

此外,新政策將顯著增強南沙港區對珠三角外貿進出口企業和航運企業的吸引力,助推企業加大力度通過南沙港區出口貨物,有力提升南沙港區的競爭優勢,有效提升南沙港區對粵港澳大灣區的集聚和輻射作用。

航貿企:將吸引港代理商

天運國際物流(廣州)有限公司關務部經理劉新生也表示,公司在南沙主營進出口航運貿易,近年珠三角地區外貿企業貨運出口需求持續增長,新政策實施後,已接到一些外貿公司的合作諮詢。他還指出,「香港作為大灣區聯通海外市場的重要橋樑,有很多進出口代理公司,南沙的退稅政策將會吸引更多香港代理公司的目光。」

數據顯示,2019年南沙港區集裝箱吞吐量完成1,676萬標箱,同比增長7%,其中外貿集裝箱645萬標箱,同比增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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