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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記者被襲案 四人共涉七宗罪

2020-10-21

當中兩被告承認部分控罪 控方已安排事主付國豪來港作證

攬炒派於去年8月13日煽惑群眾到香港國際機場進行所謂的「和你飛」非法集結,其間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暴徒禁錮虐打。「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在內的4名男女,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罪、普通襲擊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名被告於開審前分別承認部分控罪,畢慧芬則申請分案處理。控方透露,已安排付國豪由內地來港作供。■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四名被告分別為酒店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畢慧芬(23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以及測量師黃逸豪(29歲)。其中賴、何已被還押超過14個月,畢亦因另一宗案件服刑中,三人要由囚車押送到法庭。

賴、畢及何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指他們去年8月13日與14日期間,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及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黃則被控同時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同時,黃及畢再各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指他們同時同地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把付國豪非法禁錮,並違反他的意願將他羈留。

此外,賴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去年8月14日凌晨零時許,在機場一號客運大堂離境大樓J行段,當救護隊目黃人龍與同袍奉召將躺在地上的付國豪移至擔架床並抬走時,賴突然衝上前用手上的美國國旗旗杆數度襲擊付國豪,將在場人士和救護隊目擋開,令救護工作受阻。

何則另被控一項在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警方去年8月25日凌晨在元朗洪儒路與洪基路交界就本機場傷人案拘捕他時,在其私家車內發現一把摺刀、一支彈射器連多粒彈珠、兩支鐳射筆和一支伸縮棒,另有口罩、頭盔、戰術背心及自製木盾等裝備。

案件昨日開審前,賴承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兩罪,何則承認一項公共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換言之,四名被告仍要面對暴動、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非法集結等多項罪名受審。

控方:被告衣?與搜出物品相同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8月13日晚上約11時半開始,有人指罵事主付國豪,又質疑他的記者身份,指他是中央派來的「官方人員」。控方續指,眾人其後陸續包圍付國豪,而黃在初期已加入包圍,其後有片段更拍攝他從其他示威者手上接過一包索帶。其身上的衣?跟事後警方在其寓所搜出的物品相同。

審訊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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