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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找數】搗亂內會案 許智葀袑那

2020-11-03
■許智葶Q被扣留3個多小時錄取口供後,在下午約2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西區警署,本周四再提訊。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許智葶Q被扣留3個多小時錄取口供後,在下午約2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西區警署,本周四再提訊。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認知悉警前日拘捕行動 與攬炒7政棍周四提堂

警方就一眾攬炒派議員和政棍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上擾亂秩序、製造衝突行為,在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展開深入調查後,繼前日以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中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拘捕包括民主黨和工黨在內的前任和現任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尹兆堅、陳志全及張超雄等7名政棍後,昨天再拘捕多一名當日「攪局」的民主黨議員許智腄C8人已獲准保釋,本周四(5日)齊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現年38歲的許智腄A昨日早上9時許在立法會出席財經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選舉的程序後,即就其涉及的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一宗非法集結案,定期到西區警署報到,隨即被警方以其涉及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大樓一號會議室的內務委員會會議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涉嫌觸犯香港法例第三百八十二章《特權法》第十七條「藐視罪」及第十九條「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兩項罪名作出拘捕。他被扣留3個多小時錄取口供後,在昨午約2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離開西區警署。

有否接警通知 許說法不一

據悉,許智艅銋磞郎b前日(1日)警方拘捕胡志偉、尹兆堅等7名攬炒派政棍時,他亦在當日的拘捕名單上,惟探員在清晨登門時,許智艅瓣ㄕb寓所,故此未能將他一同拘捕。許智艅ぇ嶉h在接受黃媒《蘋果日報》的訪問,以及在社交媒體發放的聲明中稱,前日一直未收到警方任何電話或訊息通知要拘捕他,又聲稱自己「早已有被捕準備」及「放馬過來」云云。 

惟至昨日早上他就另一案件進入西區警署報到前卻「反口」,聲稱前日「亦有幾個未接來電,未知是否來自警方」,又稱警方前日清晨及昨日早上都有上門找他,但當時他剛好不在家。

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前日(1日)清晨6時許開始採取連串拘捕行動,在港九新界合共拘捕7名攬炒派議員和政棍,當中包括4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有民主黨的胡志偉(58歲)、尹兆堅(51歲)、黃碧雲(61歲)及工黨的張超雄(63歲);兩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48歲)和朱凱Y(43歲);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34歲),俱涉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召開的內務委員會上涉嫌作出擾亂行為,觸犯《特權法》中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

各人分別帶往北角警署、八鄉警署、荃灣警署、油麻地警署、西區警署、黃大仙警署及紅磡警署扣查後,其中尹兆堅和陳志全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兩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朱凱Y和郭永健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張超雄和黃碧雲各被控一項「藐視罪」,而胡志偉則被控一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各人獲准以1,000元保釋,至本周四(5日)下午2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一號庭應訊。

根據《特權法》第十七條「藐視罪」(c),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元。

至於第十九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罪」(b),凡任何人在立法會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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