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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監總局解畫僅罰50萬

2020-12-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曉菁)三大行業龍頭企業只收到5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單,威懾效果何來?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直言,儘管罰款額度較低,但上述三個案件的處罰可以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可能存在的僥倖和觀望心理,相信會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

案件未致限制競爭

該負責人解釋,根據《反壟斷法》規定,處理方式包括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以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調查顯示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沒有要求經營者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僅進行了罰款。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對企業發展和經濟運行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從內地違法實施集中執法情況和域外執法經驗看,一般僅在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時適用。

另一方面,市場監管總局注意到,投資併購是互聯網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手段。上述幾家企業在行業內影響力較大,投資併購交易較多,擁有專業的法律團隊,應當熟悉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但未能主動申報,影響較為惡劣,因此決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予以頂格處罰,希望達到查處一批案件、規範一個行業的目的。

業內人士指出,互聯網企業的併購行為經常會涉及到協議控制架構(VIE架構),但這一架構本身出於監管的灰色地帶,大多企業難形成申報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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