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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金誠3個月禁做評級

2020-12-15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昨晚發文稱,內地評級機構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公司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對其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期限三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的證券評級業務。

證監會網站刊登的決定書指出,東方金誠違規事實包括:信息系統不足以支撐開展評級業務的內控及合規管理要求;部分項目評級模型定性指標上調理由依據不充分;未對影響受評主體償債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進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滿足假設條件的評級模型進行數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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