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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松年:潛逃頻生 改革刻不容緩

2021-01-06
●簡松年」。資料圖片●簡松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子京)近期多名涉及暴動等重罪的疑犯濫用本港司法保釋制度,利用法官批准保釋漏洞走佬潛逃,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中西區攬炒派區議員許智腄B參與暴動和襲警的中五學生曾志健等,引起公眾對本港司法體系的反思,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更加高漲。此間法律界人士簡松年近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近年不少裁決結果令人譁然,暴露香港司法制度無監管的問題,需盡快成立司法改革籌備委員會,制衡司法獨大的「馬房文化」。

早前,「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於2017年以參與「學術研究」為名,保釋期間潛逃離港,一去不返;月前,身負九條控罪的中西區攬炒派區議員許智艀b保釋期間竟毋須交出旅遊證件,虛構國際會議藉機跑到丹麥「外訪」,走佬潛逃,成為黃台仰的翻版。但司法機構並無汲取教訓,早前竟向亂港頭目黎智英批准多項保釋條件允許其返家。

審案標準參差無監管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簡松年認為,獲得保釋的首要條件是「案件的嚴重性」,很明顯第一條就不足以令黎智英「出獄」。他指黎智英作為國安重犯,按照違反香港國安法起訴,法官卻只遵從一般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按照無罪推定允許保釋,反映出本港法官漠視普通法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運作的事實,亦不排除有人刻意挑戰國安法。

至於黎智英保釋條件中包括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簡松年就指出,黎宅到公海時間只需兩三個小時,其駕駛自己遊艇去到別的國家或地區輕而易舉,眾所周知,只要黎智英有心逃走,憑他的人脈、地位、金錢不是問題,但此次審理黎智英案的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認為機會不高。其實,市民看到,對於羅冠聰、許智萰奶H,法官在批准保釋時都聲稱他們不會潛逃,但結果卻被他們的潛逃行徑「打髐@嘴巴」。

簡松年認為,眾多攬炒黑暴棄保潛逃,反映出司法機關對這一類嫌疑犯的保釋申請都較為寬鬆,暴露出法官審案標準不一、無監管等問題。「司法獨立現在已經變成司法獨大,例如本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主席,都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整個體制催生『馬房文化』。」

他建議,應完善法官監管機制,盡快成立司法改革籌備委員會,制衡司法「冇王管」。簡松年還提到,法院自行搞所謂「違憲審查」,擴大自身權力,令司法覆核案件激增影響政府施政。「所謂違憲審查權,就是法庭可以判定政府的行政決定,甚至立法會的立法是否符合憲法的權力,容易導致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衝突,削弱立法會話事權。」

法院自行「違憲審查」易擾行立

他指出,基本法根本沒有授予香港法院任何違憲審查的權力。根據國家憲法規定,唯一有違憲審查權的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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