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惡行破壞社會安寧 由撐違法到安排走佬
警方國安處昨日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的11人中,有人過往多次為涉嫌犯罪分子提供實質協助,令社會關注這些有組織、有資源協助亂港分子逃避刑責的勢力。香港文匯報翻查資料發現,身處海外或本地的攬炒分子都會包庇或支持本港犯罪分子,他們的行徑大致分為六大類,包括到現場「支援」違法活動、展示各種「聲援」文宣、利用議員身份動議打擊執法力量、資助「手足」、向「手足」提供法律服務及協助他們到外地安頓,這些行為背後更涉嫌勾結外國或「台獨」勢力,若不盡快遏止,恐令黑暴分子如願逃避法律制裁。 ●香港文匯報記者 倪思言、雨航
惡行一:到現場「支援」
前民主黨成員許智
●多次參與修例風波,在2019年8月參加「旺角再遊行」時,在警方防線前與多名防暴警察對峙,並要求與現場指揮官對話,要求警方給予更多時間讓示威者離去
在去年1月1日的「元旦大遊行」中,站在記者及警方防線中間阻礙警方執法,其後聲稱警方出於仇恨向他近距離噴射胡椒噴劑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
●2014年闖入「公民廣場」,又多次發起罷課行動以召集學生參與違法「佔中」
2019年出獄後多次參與修例風波相關違法活動,同年8月13日更號召網民到機場參與非法集結
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
●參與7.21元朗暴動事件,與多名身穿白衣人士在元朗港鐵站毆鬥
惡行二:議會內動議打擊執法力量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
●於去年1月21日九龍城區議會舉行特別會議期間,聯署提出「譴責香港警察 沒有依循警隊條例 」議案,並聲言警方嚴重濫權濫暴
於去年3月12日九龍城區議會第二次會議期間,聲稱警方若使用不合法、 不合情及非必須的手段去處理,則屬非法執法
惡行三:協助到外地安頓以至潛逃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
●發起所謂「保護傘行動」,在台灣開設「保護傘」餐廳及二手衣店,主要聘請抵台的香港「抗爭者」。據報該餐廳會為「抗爭者」申請工作簽註,並設立住所讓在台的黑暴青年留宿,亦會提供法律援助、照顧其在港親友需要,還會為黑暴青年處理不同形式的在台居留申請
該餐廳的餐單印上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港獨」標語,及鼓吹「台獨」的宣傳品
網台D100主持「傑斯」
●勾結「台獨」組織發起「助養」本港逃往台灣的黑暴分子的眾籌計劃,宣稱計劃主要資助他們的學費、生活費、醫療費等,及協助他們找寄宿家庭,短期目標是讓他們成功在台灣讀書,長遠目標是協助他們投入當地就業市場以至長期居留。傑斯其後被警方以香港國安法中的「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拘捕
KOL袁弓夷
●現時身在美國,聲言香港「手足」可向他電郵護照副本、聯絡電話及案底資料,由他直接轉交美國國務院,再安排各地的美國領事館協助「手足」「流亡」
「避風驛」成立人:「港獨」分子黃台仰、鄭文傑、林榮基及梁繼平
●宣稱現時有一支專業團隊,為身處英國而又「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同時會提供美國、台灣、英國、德國等庇護政策信息資源
惡行四:當選後展示文宣
公民黨沙田區議員黃文萱
●去年7月於其辦事處展示一幅反轉掛起含「港獨」意思的旗幟,並在附近當眼處擺放多款攬炒派文宣。當時警方曾介入事件,要求黃文萱移除有關旗幟,惟黃文萱拒絕
與其他攬炒派區議員發起「一人一蚊撐『手足』」行動」,並在帖文中附上文宣圖片
屯門區議員何國豪
●在議員辦事處展示「港獨」標語和張貼支持黑暴的文宣,企圖挑起市民情緒
公民黨立法會前議員譚文豪
●於2019年11月5日在fb發文「真心感激所有文宣組5個月以薑@直創意無限,向市民解釋成場運動,透過文宣感動國際」,並轉貼葵芳大型黑暴文宣的報道
惡行五:向「手足」提供資金援助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退休主教陳日君、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工黨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
●5名信託人2019年簽署信託協議成立基金,稱會為所有在「反修例運動」中受傷、被拘捕、受暴力攻擊或受威脅的人提供人道支援及相關金錢援助,包括但不限制於「612當天的運動」,有關服務主要包括法律、醫療、情緒及緊急經濟支援
惡行六:提供法律服務
獨立音樂人霍朗齊*
●去年6月25日在fb稱,自己是一名「曾經被『黑警』擊中了四槍」「參與『逆權抗爭』」的被告的法律團隊代表,他又於去年12月31日在fb稱:「官司三連勝!我團隊邁向四連勝」可見他一直有為亂港分子安排法律服務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
●自2014年違法「佔中」至今一直以義務律師的身份協助被捕的「抗爭者」,2016年「旺暴」期間更加入新成立的「星火同盟」義務律師團隊,協助「抗爭者」保釋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去年接受《獨立媒體》專訪時稱,「不再親自處理律師樓的行政工作和私人案件,交由其他同事分擔,自己則只接手『抗爭者』的案件」
●網台D100主持「傑斯」(原名尹耀昇)去年初發起名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的眾籌計劃,警方國安處以香港國安法中「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傑斯夫婦及其助理,黃國桐擔任他們的律師
註︰*為昨日被捕者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庫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