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沒有違憲。 資料圖片
日本東京法院昨日首次就雙重國籍問題作出裁決,裁定現行國籍法中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條文符合憲法,主動取得外國公民身份的人士應喪失日本國籍。
日本現時估計約有90萬人擁有雙重國籍,大部分是歸化日本的公民,又或不同國籍夫婦所誕下的子女等,現有國籍法雖然要求雙重國籍人士放棄外國國籍,不過政府過往一直不執法,變相默許日本境內的雙重國籍人士。在日本境外取得外國國籍的日本人,則被要求放棄日本公民身份,情況被指不公平,因而觸發6名居住在瑞士及列支敦士登的日本人,向法庭提出訴訟。
原訴一方認為,國籍法違反憲法中所列保障民眾追求幸福的權利及獲公平對待;政府一方則指出,容許雙重國籍不符合國家利益,令稅務及外交保護等問題變得複雜。
棄籍有自由 權利無保障
東京地方法院昨日裁定國籍法合憲,判處原告敗訴。裁判長森英明表示,日本憲法有保障放棄國籍的自由,但沒有保障持續擁有國籍的權利,國籍法的目標是盡可能防止雙重國籍,同時保障民眾變更國籍的自由,立法目的合理。
其中一名提訴人是居於瑞士的白石由希(譯音),她因父母移民當地而取得瑞士國籍。她提到自己在赴日就讀大學前夕失去日本國籍,當她見到自己的日本護照被打孔時,感到非常失落。在東京居住的英國人大原漢納(譯音)亦在數年前放棄日籍,她認為法律與國際社會脫節,加上日本人口日漸老化,禁止雙重國籍亦導致國家流失海外人才。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