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區議員表決通過多項「煽亂撐暴」動議。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昨日為公職人員宣誓制定具體要求,有關草案建議在《釋義及通則條例》加入條文,指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提述的涵義,並透過「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分別列出符合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行為。有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過往法庭只能就一般性的定義去判定公職人員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而且裁決往往容易引起爭議,今次草案明確列出相關行為,相信有助日後實際操作,亦能減輕法官在裁決時面對的壓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嶼Q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相關條例草案的修訂內容,就「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提述方面,建議在《釋義及通則條例》加入「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解釋,某人若符合「正面清單」,則屬符合有關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而若作出或意圖作出「負面清單」所列行為,則屬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黃國恩:減少爭議 減輕裁決壓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執業律師黃國恩指出,「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過去多應用於商業或涉及進出口貨品的海關法例,甚少應用於政制層面。他認為今次是一個好的嘗試,因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定義較容易引起爭議,若明確列出容許和禁止的行為,就能方便法庭和相關執行人員操作。
傅健慈:普通法框架下 汲成文法優點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今次修訂全面闡述了行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正、負面清單,相信有助法官在處理相關案件時,能更容易就事實證據作出裁決,亦能減少法官面對的壓力。他表示,今次修訂是在普通法的框架下,汲取成文法的優點,清楚列出相關行為不但對法庭和執法者有幫助,亦讓市民清楚理解法例要求,足見政府亦維護政制秩序的決心。
他並指,雖然過往甚少在政制相關的法律上應用正、負面清單,但法律需與時俱進,只要可清晰涵蓋法律精神,今次修訂絕對能維持國家發展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