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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藏鞋底誤導警 中學生判感化18個月

2021-03-04
●前年11月非法佔據理大的黑暴被警方包圍期間,多次向警方防線掟磚及投擲汽油彈頑抗。 資料圖片●前年11月非法佔據理大的黑暴被警方包圍期間,多次向警方防線掟磚及投擲汽油彈頑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11月非法佔據理大的黑暴被警方包圍,兩名中學生離開校園乘救護車送院,向警員訛稱沒有攜帶身份證,但被發現將身份證藏在鞋內,被控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接納被告有悔意及有改過的決心,判感化18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18歲鄭啟駿及16歲李佳豪,犯案時為中學生。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19年11月21日在尖沙咀康達徑尖東救護站,在救護車內訛稱當時沒有身份證明文件,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被告鄭啟駿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案情指他於前年11月20日致電救護站,報稱不適需要救護車送院。翌日凌晨,鄭啟駿在登上救護車由警員陪同送院時,聲稱沒有身份證,只向警員說出名字及身份證號碼。但警員發現鄭啟駿刻意遮掩腳部位置,經搜查在他左腳鞋內發現身份證及其他證物,警員採取拘捕。

辯方昨日求情時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鄭啟駿事後已有悔意及決心改過,明白當日說了愚蠢的大話,希望法庭給予機會,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鄭啟駿相對年輕,坦白認罪,明白當日盲從他人說話是錯誤的決定,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接納被告有悔意及有改過的決心,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

另一名被告李佳豪,否認控罪,案件將於4月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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