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少康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執行主席
香港正處在由亂及治的關鍵時期,現行的選舉制度機制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為反中亂港勢力奪取香港特區管治權提供了可乘之機。落實「愛國者治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將從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開啟。3月5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說明,主要是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對香港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進行總體制度設計,調整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通過選舉委員會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對有關選舉要素作出適當調整,同時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進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創設特別行政區、建立特別行政區的制度,權力在中央。中央對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中央權責所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依照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就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合法必要,勢在必行。此舉對彌補香港選舉制度漏洞,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中央正式開啟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全面改革,意味着中央已下定決心,從根本上改變香港長期以來的政治「遊戲規則」, 即讓政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讓反中亂港分子徹底出局,香港走向長期政治穩定的目的。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在「一國兩制」制度框架內、在憲法和基本法軌道上更健康、更順利地向前發展。中央政府始終堅定不移、真心誠意推動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最大程度保障廣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權利。中央關於循序漸進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香港社會各界別各階層均衡參與、促進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民眾福祉的民主制度的政策,始終沒有變。
改革香港選舉制度也會讓香港市民更清楚地認識到搞政治鬥爭與對抗只會把香港拉進危機與深淵,亦使香港亟待解決的諸多經濟社會民生議題更加難以解決。相信廣大香港市民能體會中央此舉的深遠意義,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切實執行完善措施,築牢「愛國者治港」的制度根基,抓住國家「十四五」規劃的重大機遇,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好地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創造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