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新冠疫苗兩針接種間隔怎麼規定的?
A:《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下稱《技術指南》)規定,新冠病毒滅活疫苗2劑之間的接種間隔建議大於等於3周(21天),第二劑在8周(56天)內盡早完成。也就是說,第二針可以在首針後56天內接種。
Q:間隔期由28天到56天如何確定的?
A:新冠病毒滅活疫苗2劑之間的接種間隔是根據臨床試驗數據和前期人群接種後相關監測數據結果而確定的,主要是依據接種後抗體產生的情況,來確定達到防病作用而需要接種的劑次數和各劑次間的時間間隔。
Q:接種間隔延長會否影響效果?
A:根據目前的循證證據分析,推遲接種一般不影響免疫效果。如未能在程序間隔要求的時間完成兩劑接種的,應盡早補種,免疫程序無需重新開始,補種完成相應劑次即可。
Q:接種新冠疫苗前後可以同時接種其他疫苗嗎?
A:《技術指南》規定,暫不推薦新冠病毒疫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由於新冠病毒疫苗附條件批准上市時間較短,不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為了便於識別和區分其可能出現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