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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暴徒逃離理大 3人疑潛逃被通緝

2021-05-05
●當晚有不少暴徒從天橋游繩到下面公路逃走,公路上則有人駕駛電單車接應。 資料圖片●當晚有不少暴徒從天橋游繩到下面公路逃走,公路上則有人駕駛電單車接應。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前年11月18日包圍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黑衣魔,攬炒派用所謂「家長車」涉嫌接截由天橋游繩逃跑的暴徒,意圖逃避警方圍捕。警方當晚截停車輛及拘捕車內各人,大部分人拒保候查(「踢保」),包括7名學生在內的21人,早前被警方重新拘捕及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其中3名被告無出庭應訊,被總裁判官蘇惠德頒令通緝。其餘18人各准以1萬至5萬元保釋,不得離港。案件押後至6月21日再訊,控方會準備文件,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13男8女被告,依次為何英傑(35歲,船務文員)、林斌(20歲,學生)、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地盤工)、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伍卓文(33歲,無業)、利文熙(20歲,學生)、姓黃少女(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劉淑華(27歲,網絡設計員)、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外賣員)、黎敬暐(34歲,物業管理)、曾瑞娜(32歲,客戶服務員)、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經理)及姓陳少女(17歲,學生)。

據悉,當中3名被告為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於上月被捕時錯過應考通識科卷一。21名被告中,伍卓文、黎敬暐及曾瑞娜昨日無到庭應訊,被法官發出拘捕令。

一眾被告分成7批,被控以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2019年11月18日,他們在香港與陳朗天、余冠廷、歐陽朗軒、梁巧儀、余卓賢、梁偉傑、陳卓倫、譚浩儒、張家樑、陳千行、李熹麟、李國明、陳鎮洋、張啟宗、嚴展翔及劉港聞,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據悉,當日警方截停7輛正前往案發現場的所謂「家長車」,接走游繩逃離理大者。是案21名被告中,有7人疑為司機,其餘14人疑為車內乘客。

18人各准保釋禁離港

控方表示,本案共涉及37人,其中一人早前已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稍後將與本案合併。上月26日警方重新拘捕其餘36人時,發現其中15人已離港,只餘本案21人。該21名被告獲警方准以1萬元保釋,惟在提堂日又有3人缺席聆訊。控方認為餘下18名被告潛逃風險高,故反對他們繼續保?。

不過,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批准18人繼續保釋,但部分被告的保釋金須增加至5萬港元。除一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人事擔保3萬元代替宵禁令外,大部分被告須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本案有5名被告持有BNO,其中1人同時持有美國護照,他們不得離港,須交出上述證件及所有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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