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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憲法國安法禁顛覆國家根本制度

2021-06-02
●「支聯會」藉歷年遊行集會實行涉嫌違法的綱領,其「紀念館」更與黑暴有聯繫。 設計圖片●「支聯會」藉歷年遊行集會實行涉嫌違法的綱領,其「紀念館」更與黑暴有聯繫。 設計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支聯會」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及叫喊有關口號是否違法的問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表示,該問題難以直接回答「是」或「否」,須視乎某一口號表達的含意,在什麼情況下說、有無引申到可能會違反現行法律內的一些條文等等,但同時引用國家憲法第一條已表明了國家的根本制度,而香港直轄於中央政府,並不存在可以做違反憲法的事情。

在要考慮有關口號提出的背景情況和引申情況的同時,林鄭月娥表示,口號是否違法還要看執法機關搜證,再交由律政司依據法律條文研究是否提出起訴,若起訴當然是由法庭作決定。她認為一件如此複雜的事,難以由行政長官直接回答「是」或「否」。

香港不容違憲違法之事

林鄭月娥強調,過去兩三年,香港發生了很多事,去年6月30日訂定實施的國安法對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亦保障了「一國兩制」的實施,「我們不能視如此重要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是沒有產生任何變化,它當然會產生一定的變化,亦要求特區各個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以及各個團體,包括傳媒、社會團體、學校、大學,都要履行國家安全法。這是環境的改變,這必須要澄清。」

就香港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特別在國家安全的議題方面,林鄭月娥重申,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和憲法內適用於香港的部分。她並引用國家憲法的第一條「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表示香港直轄於中央政府,並不存在可以做違反憲法的事情。

國安法更明確界定標準

她並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說明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亦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使用非法手段顛覆中央政權和特區政權,均屬犯罪。這些相關法律將會成為特區政府日後就某些行為、活動、口號是否違法作出看法的基礎。

本月底就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須每年就國家安全履行職責的情況向中央提交年度報告。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國安法條文規定國安委所有事項都不會公開,因此她向中央提交的工作報告亦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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