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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落鑊】法律界讚拘捕行動彰顯法治精神

2021-06-18

新聞自由不能凌駕國安 盼警方繼續徹查

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蘋果日報》的5名董事,並凍結了《蘋果日報》等三家公司的資產。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國際人權公約以至不同司法管轄區通過法律的實踐形成的通例,都說明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不能凌駕於國家安全之上,不能以此作為犯法的擋箭牌。警務處國安處是次根據香港國安法採取拘捕行動,彰顯了法治精神,亦不會影響香港的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他們希望香港警方繼續徹查,向更多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者採取行動。●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她強調,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生存及發展的重要基石,絕不容受到侵犯,更不容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根據香港國安法,香港所有機構和個人都有法律責任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防範外國和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任何自由和權利都絕對不能凌駕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之上,包括假借自由或權利之名危害國家安全,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陳曼琪指出,只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遵守法律,依法而行,香港才能繼續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自由並非沒有邊界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這些自由並非沒有邊界的,就是不能超越國家安全的底線,這是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不同司法管轄區通過法律的實踐形成。

他指出,在香港國安法落實後,《蘋果日報》仍刊登數十篇涉嫌觸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呼籲外國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亦在網上報道危害國家安全」等內容的文章,故今次警務處國安處採取的行動有法律基礎且符合比例。

資產被凍結 自食惡果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而在法治社會中,任何人或機構一旦犯法,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警務處國安處是次果斷執法,維護了國家安全和香港長遠發展利益,希望市民能夠認清事實,與《蘋果日報》割席,一起支持國安處嚴正執法,杜絕任何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就保安局局長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凍結《蘋果日報》等3間相關公司約1,800萬元,他認為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也符合國際慣例,倘《蘋果日報》因凍結資產而無法運營,也是自食惡果,並希望警方能夠繼續徹查,向更多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者採取行動。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蘋果日報》歷年來的所作所為大家有目共睹,相信警務處國安處是在掌握充分證據下才採取今次行動。

他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絕不能容許以新聞工作或新聞自由作為損害國家安全的保護傘,如涉違法必定會依法打擊,此舉與新聞自由無關。

身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強調,新聞自由並非違法的擋箭牌,或作為違法的藉口,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絕不能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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