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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傳媒非法外之地 無危害國安特權

2021-06-18
●梁振英發帖指:「呼籲其他國家制裁自己國家,在世界各地都是叛國罪。大家知道叛國罪的刑罰嗎?」 fb截圖●梁振英發帖指:「呼籲其他國家制裁自己國家,在世界各地都是叛國罪。大家知道叛國罪的刑罰嗎?」 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拘捕5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後,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連發數帖,舉例美國「斯諾登事件」及澳洲聯邦警察搜查澳洲廣播公司(ABC)事件,表示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法律的特權。

「呼籲其他國家制裁自己國家,在世界各地都是叛國罪。大家知道叛國罪的刑罰嗎?」梁振英在帖文中強調,包括新聞工作者、傳媒等任何人和機構都沒有凌駕法律的特權,也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特權,更沒有串謀境外勢力的特權。任何人如有疑問,可以去英國、美國或台灣「以身試法」。

他舉例說,2013年美國的「斯諾登事件」及2019年澳洲聯邦警察搜查澳洲廣播公司(ABC),顯示即使是在其他國家及地區,傳媒機構都不能凌駕法律,「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警察禁足的地方。」

針對香港記者協會等7個組織要求政府盡快披露更多關於《蘋果日報》案件的細節,梁振英揶揄:「2013年,英國情治機關和國安機關強迫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將報館的一台『載有危害國家安全資料』的電腦砸爛,否則檢控。有『解釋清楚涉事內容如何會觸犯國安法』嗎?沒有。國安人員連會見記者答問都沒有。如果這7個組織連這事件都不知道,我願意免費送書。」

梁振英在另一帖子中強調,香港人享有極大的自由,因此負有同樣大的責任,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要確保香港不是軟肋,不成為外部勢力針對國家的橋頭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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