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及空中服務員就假期補薪的上訴案昨有裁決,高等法院判國泰資方得直,4項津貼包括飛行津貼、地勤當值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及外站津貼,均不應計算入工資的一部分。高院判辭指出,空中或地勤服務員,必須有值勤才能夠獲得津貼,而空中服務員銷售免稅品的佣金亦無保證,她們休假期間亦不會用到外站津貼,因此不同意將這些計入假期補薪。據估計,有關判決會影響逾4千名空中服務員,涉及逾4億元的補償。 勞資審裁處年初裁定,國泰空中服務員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免稅品銷售佣金,應計算為工資一部分,但就不包括外站津貼。國泰航空及空中服務員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逐日累算變逐日計算法理錯誤 3名申索人包括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關笑華、空姐胡綺薇及何潔雯,向國泰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