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隨著18個月的寬限期於明天屆滿,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首階段將於下周一全面實施,首階段涵蓋的3類產品──空調機、冷凍器具及慳電膽,在本港發售均須貼上載有該產品能源效益表現說明的標籤。政府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如供應沒有貼上適當標籤,或非表列型號的訂明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
政府發言人續稱,機電工程署人員將巡查各零售商店,市民亦應留意標籤精明選購產品。能源標籤把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5級,產品如獲第一級能源標籤,表示該產品為市面上能源效益最高的產品之一,級別愈低,能源效益愈高。消費者可通過選購能源效益較高的產品,為環保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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