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馬畋:各國均有同類法例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美國商會會長馬畋在國際財經雜誌《福布斯》撰文,反駁早前該雜誌一篇文章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是一顆「棺材釘」的說法。馬畋直指有關言論是「明顯的錯誤」,並強調第二十三條中有關叛國、顛覆等法例,世界上其他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的法律均有觸及,而且目前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所以有關立法將維持香港的法治或資訊流通。
馬畋強調,對特區政府接納相關民意,即使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的意見及港人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詞語的意見,都甚有信心。因為,香港回歸五年來,特區政府積極保護市民的人權及自由,所以市民權利未有任何限制。
他又指出,香港仍然享有絕對的新聞自由及完善的法律制度,就如早前美國傳統基金會的調查亦指出,香港不論在營商環境的自由度、透明度及廉潔度,排名都在世界的前列位置。
保安局局葉劉淑儀在同一期《福布斯》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大部分的內容,均以現有的法例作為基礎,而且法例限制的範圍比以往更為狹窄;叛國等法例在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先進國家,亦有相同或相若的法案,可見特區政府無意將內地的法制引入香港。
關於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嚴重的非法手段,前二者必須已構成非常的嚴重的暴力事件或公眾騷亂,才構成罪行,而非以言入罪;後者則針對恐怖活動而言,所以香港新聞自由絕對不會受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侵蝕。
葉劉淑儀強調,香港一直以完善的法制、獨立的司法制度及資訊流通作為世界性的優勢;而現時香港各階層及界別均廣泛、公開地討論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可見就如馬畋所說,美國傳統基金會亦指香港仍然保持著自由的營商環境,而特區政府在未來亦會利用不同的方式,繼極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的地位。
《福布斯》雜誌曾刊登文章,形容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對香港的「詛咒」,令商界擔心香港「一國兩制」受損,淪為與北京、上海一樣的內地城市,文章又引述美國商會會長馬畋指不希望看到香港的法治、司法獨立、資訊自由流通及所有基本自由受到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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