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特稿:「法輪功分子遇溺應予拯救」 放大圖片
香港漁民團體聯席會議昨舉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座談會,並邀得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出席,解答漁民對立法的疑慮。(莊海源攝)
本報記者 莊海源
漁民在海上發現有法輪功分子遇溺時,是否應該加以拯救呢?在香港漁民團體聯席會議昨日舉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座談會上,有漁民提出了這個疑問,擔任會議主講嘉賓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回答道:「救人是應該的,好事不怕做多�╮C」她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不是針對信仰和言論。
昨日會議共有二百三十多人出席。由於漁民經常在海上捕魚作業,難免與台灣漁民組織有所接觸和聯繫;有漁民表示擔心會觸犯與外國政治組織有聯繫的法例。葉劉淑儀表示,漁民組織並非政治組織,不涉及二十三條的規管範圍,漁民根本無須擔心。
其次,有漁民擔心不時透過對講機,與台灣漁民批評中央和特區官員,會否觸犯法例。葉劉淑儀回應說不會,純粹批評和發表議論,並不涉及法例規管的範圍。她說,「現在日日鬧緊,我�]都習以為常。」日後都可以繼續批評政府。
香港漁民團體聯席會議主席黃容根表示,昨日是國際人權日,相信特區政府會在保障人權和保護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黃容根又與香港漁民團體聯席會議副主席布耀光將一封代表八十九個漁民團體和一千一百二十個個人簽署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信件交給葉劉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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