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政府印單張解釋立法建議
【本報訊】特區政府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印製單張,解釋立法對言論自由無妨礙。根據立法建議的內容,須煽動他人以發動戰爭、武力行為、威脅使用武力、或其它類似恐怖主義行為的嚴重非法手段危害國家安全、或製造非常嚴重的暴力事件或公眾騷亂,才構成煽動叛亂罪行。
這是政府在諮詢期內印製一系列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內容的第三份單張,現可於各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單張亦可在保安局網頁www.info.gov.hk/sb或政府資訊中心網頁www.info.gov. hk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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