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立法程序應盡快啟動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觀塘區議會昨日討論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多名區議員表態支持立法落實二十三條,不過,有部分民主黨區議員表示反對現階段立法,聲稱會破壞香港的國際形象。議員黎永年則反駁道,當日鯊魚肆虐時,港島區雖然沒有出現咬人的問題,但該黨的市政局議員就說「今日無,點知以後無」,結果也要在沙灘裝設鯊魚網。
會上,多名區議員均強調,保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是國民應有的責任,故應盡快啟動立法程序。議員陳德明表示,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不應選擇性地拒絕執行某些條文。同時,中央政府對特區充分信任,香港人更應該把握時機,為二十三條爭取寬鬆立法。
議員高寶齡指出,二十三條與人權自由並不對立;又不認為一定要推出白紙草案,因白紙草案的意思是特區政府對立法並沒有最後的立法意圖,而政府在二十三條的問題上,已經明確表達了其取向。梁芙詠議員表示,希望特區政府盡快啟動立法程序,因為,有關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拖延立法只會不斷引起社會矛盾,對香港並無好處。
另外,多名議員表示,政府在立法建議中提到的警權問題,如何加強宣傳,以及維護言論自由等問題,應考慮社會各界意見,做到更加完善。
保安局署理常任秘書長湯顯明在回應時表示:由於草案是相當技術性的法律條文,故特區政府已計劃同時推出一些簡介文件,協助市民大眾了解草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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