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9] 鼓勵投資移民來港發展 放大圖片
政府計劃將來港投資置業視作投資移民。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施政報告表明,將進一步鼓勵擁有資金的其他國家或地區人士以投資移民身份來港投資,估計對香港整體經濟,尤其金融、房地產及本土消費最能受惠;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內地人士由於受到外匯管制,暫時難以將投資移民擴展至內地人士類別。
有利民企海外資金調港
中華廠商會會長陳永棋表示,施政報告中的投資移民政策,將目前香港往海外這種單向式的資金流向扭轉至雙向移動,即海外資金同樣可以引入香港;他建議,特區政府可考慮將居留權給予在港最低投資五百萬港元或一百萬美元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
陳永棋續說,這個數目對東南亞華裔人士具有極大吸引力,屆時將可以吸納區內的優質資金;更有利於內地民營企業將海外資金調往香港,或在香港設立海外辦事處,進一步開拓海外市場,將有助於加強內地與國際接軌,使內地及香港同時達致雙贏的局面。
學者稱宜以吸納技術為主
香港浸會大學管理系系主任趙其琨強調,政府應以在吸納技術為主,吸納資金為輔,因為如果資金集中於夕陽行業,只會為香港經濟埋下另一個「計時炸彈」,甚至造成另一個失業或資金徹離潮的危機。政府可以參考外國造法,考慮以計分制度,按社會及經濟變化需要,不斷進行政策調整,使香港擁有吸納人才的主導權,並增加人力資源調配的靈活性。
政府應提升引資能力
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副教授洪雲星表示,特區政府吸納資金有多項方式,不應局限於投資移民中;政府應該考慮透過改善香港金融體系,提升吸納外資的能力,並將資金投放於可發展行業中,將可以大大刺激經濟發展。據了解,特區政府擬議的投資移民政策,會將投資金額設定在不低於三百萬的水平,以便開放予世界各地的投資人士申請,而來港置業會視為投資移民,希望可以吸引東南亞及內地富豪來港投資。目前內地人士如果一次過匯出一萬至二十萬美元,便必須向所在地的外匯局申請;超過二十萬美完,更需要一連串的申報手續。因此在吸納內地投資移民,需要從詳計議,以免影響內地的金融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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