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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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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9] 超帶貨幣海關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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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海關提醒旅客,超額攜帶貨幣出入境,會被罰款。 (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實習記者鄭海龍、通訊員蔡志明、丁小玲深圳廿八日電】記者從深圳海關羅湖口岸了解到,自從實行「個人遊」政策以來,口岸出入境人數激增,而超額攜帶貨幣出入境案件也有所增加。據了解,僅羅湖海關緝私分局月內受理超額攜帶貨幣出入境案件九十一宗,其中最高金額三十萬元人民幣。為此有關部門提請遊客,在出關時注意規定限額。

多數人不知有限制

 在羅湖口岸採訪時,因違規超額攜帶現金而被處罰的張女士向記者訴苦:攜帶的六萬零四百元港幣,結果被海關依法進行罰款處理。她說:「這些錢是準備到香港購物用的,早知如此,就不帶這麼多了。」

 據了解,八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堙A羅湖海關緝私分局共受理超額攜帶貨幣出入境案件九十一宗,其中最高金額三十萬元人民幣。而大部分遊客是由於不清楚相關政策。

 海關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現金不屬於商品範疇,按規定,值勤工作人員可視具體情況,對超出規定金額部分作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罰款,罰剩部分仍然不得過關;而如果有走私嫌疑的話則可作沒收處理。至於如何視具體情況來區分不同性質的違規,該工作人員則表示:工作人員有自由裁量權。

內地客上限:美元兩千

 採訪中,羅湖海關緝私分局希望通過新聞媒體告知遊客,出入境攜帶貨幣要符合法律規定:內地居民攜帶外幣出境的限額是二千美元,十五日內多次往返的短期旅客攜帶外幣出境限額是一千美元。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六千元。雖然據悉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將「公民出境時只可帶六千元人民幣」的上限提升,但在新規定未出台之前,請廣大旅客自覺遵守現行法律規定,出入境時攜帶限量貨幣,以免給您的旅途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港可用內地「銀聯」卡

 據悉,銀聯公司已與本港的眾多金融機構和數千家各類商戶達成協議,並推出了一套完善的「銀聯」深港雙向聯網服務。只要擁有一張存有港幣的入網銀行卡,就可在本港貼有「銀聯」標誌的自動銀行提款或貼有「銀聯」標誌的消費場所輕鬆消費,而本港印有「銀通」標識的銀行卡也可在深圳入網銀行的櫃員機實現提款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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