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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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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1] 豆棚閒話:道高一丈的「謄錄」

■陸茂清

 時下流行的一句話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科場關防與反關防也是這樣,實行暗考後,自有一些不法之徒不甘就此罷休,絞盡腦汁再想辦法,且是果真有了。

 科舉考試都用毛筆答卷,考生的字體各有特點,考官先是了解熟悉考生的字跡,批改卷子時辨認字畫確認關係戶,照樣可以給予關照。

 還有的考生與考官事先約好,在試卷上做暗號,如在某處作不小心點一墨點,將某行某處的某個字圈去,把某個字添加在某行某處等等。以至「糊名之律雖號稱至公,然尚難絕其弊」。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宋仁宗時,有個叫李夷賓的臣下,向朝廷貢獻了一條計策,就是「請別加謄錄」。

 謄錄的具體做法是,考生的答卷(稱之為「墨卷」)收上來後,先由專人用紅筆將墨卷一字不漏抄錄下來,稱之為「朱卷」。墨卷與朱卷同一編號,把朱卷交給考官評閱,以謄錄官監督之。

 考官閱卷完畢評定等第之後,交與謄錄官,謄錄官按朱卷上的編號調取同一編號的墨卷,然後當眾拆去糊紙,唱名登記入冊,張榜公佈。

 由於考官只接觸謄錄後的朱卷,無法從字跡、暗號辨認出關係戶,當然也就幫不上忙了。宋人沈括《夢溪筆談》裡的一件事,說明謄錄法防止作弊的行之有效。

 仁宗皇帝在位時,有個很有才華的國子監學生叫鄭獬曾出言不慎得罪過國子監主管,因此被排在國子監學生的末尾送考進士。那主管恰恰被任命為這次進士考試的主考官,他有心再作報復,使鄭獬榜上無名。閱卷時雖然是朱卷,但他自以為熟悉鄭獬的文風,終於發現了一份認定是鄭獬筆法的答卷,喜不自勝,大筆一揮判為下等。殊不料評定等第拆去糊紙時,鄭獬金榜題名,原來被主考打入冷宮的不是他!是謄錄幫了他的大忙。

 新事物也必有個完善的過程,初時的謄錄,是考試時臨時挑選指定書吏擔任。宋真宗繼位後,設置了專門機構謄錄院,並制定了嚴格的規章,要求謄錄字跡清楚,不許差錯,如有差錯而影響等第的,按勾結交通作弊論處。又每日謄錄試卷多少也有規定,不能按時完成的,也得處罰。故而謄錄官既是「日夜勿得歇息,飢困交攻」,又為防出差錯受罰,無不聚精會神,不敢稍有疏忽,以致「眼目澀赤」。

 元、明、清三代,也都襲承謄錄法,直到清朝末年,隨著科舉考試的廢除,謄錄才成了歷史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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