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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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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七月內地婦禁入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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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湖口岸不時見到過境內地孕婦,面對記者採訪均有問無答。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針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潮,政府跨部門制訂對策,大刀闊斧地推出三招遏制:禁止懷孕7個月而未預約的孕婦訪港、公私營醫院設立分娩預約制度,以及限制今年公立醫院接收非本地孕婦配額不多於1.2萬。為保障本港孕婦享用醫療服務,公立醫院不設上限地接收本港孕婦的分娩預約,呼籲本港孕婦毋須與內地人「爭崩頭」。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聶德權昨日表示,推出新的醫療服務安排和入境配套措施,目的是確保香港孕婦得到妥善和優先的婦產服務,並將來港產子的外來孕婦數目限制在香港醫療體系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有關計劃考慮於下月一日實施,但當局需就有關安排繼續與內地有關部門進行磋商。

港孕婦不設上限接收

 新政策分為醫療服務及入境層面阻截內地未經預約的孕婦來港產子。醫療層面方面,醫院管理局將執行「產科服務中央預約」制度,所有孕婦(包括本地和內地),必須接受產前檢查,預約及預留床位。局方並為香港和內地孕婦分別設立一條「隊伍」,港婦不設上限全數接收,若有餘額則會撥歸內地孕婦,額滿便會「截人」。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表示,「我們(醫管局)上半年會加強服務量,星期日有招聘增加人手,估計今年本地孕婦會少於3萬人,相比去年的增幅係少於5%,是我們可以應付的水平……而去年有約1.2萬內地孕婦,今年接收的內地孕婦不會超過去年。」

非符合資格提高收費

 另外,醫管局會把非符合資格人士的產科套餐服務最低收費提高;有預約者為39,000元,沒有預約者則為48,000元。費用須在首次預約時全數繳交,不設退款機制。醫管局會向已預約登記及繳費的人士發出預約確認書,方便有關人士出入境或延長居留期。當局已得到私家醫院的配合,同步推出預約制度。

 在入境配套措施方面,懷孕約7個月(即28周)或以上將自動被視為懷孕後期,口岸將安排醫護人員和相關儀器協助,對所有非本港居民處於懷孕後期的婦女加強入境檢查。懷孕後期的婦女除非能出示證公、私營醫院發出的入院預約證書,否則有可能被拒諸門外。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趙偉佳表示,由於每個入境個案均不同,關員會有酌情權決定是否讓有關婦女入境,不能一刀切拒絕她們入境。關員會盡量採用勸籲的方法阻止有關孕婦入境,同時當局會繼續與內地交換意見,研究送回內地安排。

衛署派醫護口岸當值

 衛生署應入境處要求,派全職或兼職醫護人員於上午9時至晚上10時在口岸當值,有需要時會為可疑的孕婦進行身體檢查,有關工作不影響署方現時的服務。至於部分口岸的「車道」准許過關人士毋須落車查證,入境處將取消這做法,以防有人混水摸魚;不過內地以外的外來孕婦,現階段政府不會要求她們出示醫院預約證明亦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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