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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左)與律師(中)和兒子(右)走出法庭。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日電】一名港商先後兩次包二奶,並長時間拒付家用,致在港元配須靠透支信用卡來供樓及支付子女讀書費用。在忍無可忍下,元配報警控告丈夫重婚,並招納親友組成「捉姦隊」跟蹤調查,最終成功將該名港商送上法庭。今日下午,深圳龍崗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港商被控重婚罪,龍崗區檢察院請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並附帶民事索償。案件今日審訊完結,擇日宣判。
大婆與親友組捉姦隊
自組「捉姦隊」將丈夫送上法庭的港婦叫鄧×瓊,今年46歲。她於86年在香港當車衣工時,認識現年44歲的案中被告施×城,兩人在88年結婚。婚後一起合力在港開設製衣廠,一年後搬到東莞經營。由於經營有方,製衣廠一度聘請數百工人。鄧婦稱,雖然生意上應酬導致丈夫經常在外,但她未曾埋怨過。想不到,在事業開始進入正軌時,丈夫於90年開始包二奶,在東莞結識一名只有20歲的女孩,並迅速同居,其後該名女子要求施離婚。鄧說,後來在她干預下,丈夫與該名女子分手,但事後責怪她多管閒事,更將她毆傷入院。
鄧續說,丈夫其後仍然經常在內地嫖妓,並於2002年起又與一名湖南籍20多歲的女子柏×同居,並分別於03年及05年誕下一女一子。
事情曝光後,丈夫與二奶反而不再偷偷摸摸。鄧婦苦勸丈夫無果後,於06年到深圳龍崗區新城派出所報警,指控丈夫犯下重婚罪,並到深圳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申訴。
接到報案後,警方多次到施出沒地點尋找,但均未有發現其蹤影。鄧婦於是自行籌組「捉姦隊」,邀請兩名親友於06年開始在懷疑是施與二奶居住的深圳物業及懷疑是施開設的網吧外守候,終於在2007年9月19日晚6時許發現施與二奶及小兒子開車至布吉公園,之後二奶帶小兒子到公園內玩耍,施則在車內睡覺休息。
「捉姦隊」立即報警,5名警員接報到場並將仍在車內睡覺的施拘捕。警方經初步審訊後,將施刑拘,並將施犯下重婚罪的證據,包括在其私家車內發現懷疑是二奶及其子女物品等,移交檢察機關。
親兒直指「你罪有應得」
鄧在法庭陳述,在港期間其曾多次接到柏女致電與她「搶老公」;而施不但多年來沒支付她和子女的生活費,2年前更變本加厲,分文不給,她為了生活、供樓及供養兒子讀書,惟有不斷申請信用卡透支度日。
面對妻子和檢察機關的重婚罪控訴,被告表示認罪,但否認沒有給家用。他稱,因為身體有病,及需照顧與二奶所生的年幼子女,故沒有經濟能力履行妻子提出的150萬元民事賠償,並拒絕接受法院調解。
在法庭審訊結束後,被告徵得法官的同意與大兒子交談。他向參加庭審、已年滿18歲與元配所生的兒子示意雙手的手銬,說「你看到了?她(元配)是怎麼對待我的!」未待話音落,大兒子憤而回應:「你罪有應得!」施則回稱「長大了你就知道了。」之後,由法警押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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