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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九龍裁判司署是首批納入「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歷史建築物之一。
【本報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通過政府向財委會申請1億元撥款,以便下月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邀請非牟利團體就利用7幢歷史建築物提交活化建議。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文物保育工作講求創意和公眾參與,不應單單靠政府的決策,並對於本港應否成立文物保育信託基金持開放的態度。
7幢歷史建築物首批納計劃
舊大埔警署、雷生春、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澳警署、芳園書室和美荷樓,是首批納入「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下的歷史建築物,下月起將邀請非牟利團體提交活化建議,租約期為3至6年。發展局會負責建築物的翻新及維修,非牟利團體最多可獲500萬元,資助開業成本及首兩年虧蝕。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稱,文物保育需由創意帶動和更多的公眾參與,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現行法例不足以保育歷史建築。林鄭月娥表示,政府不能夠「開空頭支票」,既要尊重政府的財政考慮,也要顧及私有產權,在新的文物保育政策中已強調跨界別的合作,以解決過往溝通不足的問題。
將設首長級文物保育專員
對於有意見要求設立非政府的文物保育信託基金,林鄭月娥稱會持開放態度,但現階段不是適當時候設立信託基金。她表示,外國設立的文物保育信託基金,其部分工作性質與政府重疊,例如歷史建築物的評級工作、私人擁有歷史建築的維修開支,外國是由文物保育信託基金處理,但本港已由發展局負責。
發展局將開設一個首長級的文物保育專員職位,處理文物保育工作,年薪福利支出約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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