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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高官X先生的卡拉OK女郎許榮被判囚3年後與另案女犯由囚車押走收監。
【本報訊】政府高官X先生被歡場結識情婦勒索50萬元分手費案件,情婦許榮昨在區域法院因兩項勒索罪名被重判入獄3年,主審法官陳慶偉直指被告肆無忌憚不斷向X高官苛索金錢,是因為看中X高官在政府部門的職級,以及在社會上其專業範疇的位置,法庭認為勒索行為是刑事罪案中最醜惡及惡毒的罪行,等同將受害人的靈魂謀殺一樣,被告的非法行為令X高官和妻子在精神上蒙受巨大的困擾,考慮被告犯案的時間長達數月,亦沒有跡象會歸還已收取的29萬元款項,法庭須判處一個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至今仍堅持清白無辜的37歲被告許榮,昨透過代表律師楊雲峰誓言「我一定要上訴推翻定罪。」因左肩受傷而須背著吊帶的許榮,昨日出庭表現鎮定,聆聽大狀解釋其背景報告時仍面帶笑容,但當她聞判自己要坐牢3年時,雙眼即時泛起淚光,後來在法庭囚室會晤其辯護大狀時表示,「點解這麼重,要我坐3年監。」
許榮稱一定會上訴
法官陳慶偉在判案時稱,受害人X高官於06年10月與被告發展出婚外情,去年農曆年意外地遭X太太揭發,X高官為了挽回婚姻,決定單方面提出分手,被告卻於短時間內向X高官索取分手賠償費用50萬元,並威脅若不付款便把二人的婚外情向X高官的上司和傳媒公開,以及在X高官寓所跳樓自殺,結果雙方經過冗長的談判後,X高官支付了29萬元予被告,事件本可以就此告終,被告的非法舉動亦可能不被揭露。
法官指被告收款後仍心生不忿,認為X高官將索款扣減,故繼續向X高官追討9萬元,至後期被告的行為變本加厲,完全失控,甚至加入陌生人參與,向X太太發出恐嚇電話和傳真文件,被告的行為令X高官別無選擇,只好報警求助。
聞判後雙眼泛淚光
法官續強調,勒索罪行並沒有任何判刑指引,視乎每件案件的性質而定,一般勒索保護費,即使索款金額為數百元,犯者可判處4年囚刑,可見法庭對於此類有組織罪案的憎惡,雖然本案沒有黑社會成分,但案中的X高官及X太太蒙受的精神困擾是難以想像,就如英國一案例中,曾形容勒索罪行是刑事罪案中最醜惡和惡毒的行為,等同將受害人的靈魂謀殺一樣。
考慮到被告的勒索金額高達50萬元,且犯案牽涉數月,被告亦沒有跡象會歸還已收取的29萬元,以及被告本身因X高官提出分手而所受到的沉重打擊等,乃判被告每罪入獄3年,兩罪同期執行。
索取分手賠償費50萬元
辯方大律師姚姜敬淑昨求情稱,被告出生於正常家庭,父親早年去世,被告為了讓弟弟入大學,自己在修讀最後一年的大學機械工程課程,都被迫要放棄,被告與前夫結婚10年,期間一直悉心照顧前夫與前妻所生下的3名子女,後來因婆媳問題而導致被告和前夫離婚,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所犯的勒索罪行源於感情問題,以及屬於單一事件,再犯機會不大,且X高官的資料亦非絕密,從報章報道顯示有傳媒查得X高官寓所的電話號碼,可見案件至後期涉及X太太收取的傳真文件,與被告絕無關係,希望法庭運用酌情權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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