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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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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應人 共創雙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4]

——實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歷程簡析

杭 青

 「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從提議到實施,經歷了1979至2008整整30年。大陸方面一直努力推動,台灣方面則因時、因人、因勢的不同而先後不同形式地予以迴避、阻撓、推動,終經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恢復商談達成協議,兩岸共同規劃、攜手邁步,展現與時俱進的願景。

大陸方面一直努力推動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表示:「希望盡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互通訊息,探親訪友,旅遊參觀,進行學術文化體育工藝觀摩」。這是第一次提出兩岸居民相互到對岸旅遊的問題。大陸由此對台灣各界人士開放旅遊。1991年12月17日,國務院頒布《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申請赴台旅遊的具體事項作出規定。1996年國家旅遊局首次對台灣進行訪問,與台灣旅遊等業界同仁、景區有關人士、「立法委員」以及「觀光局」官員進行接觸與溝通,深化了兩岸旅遊合作發展的共識。2005年5月20日,國家旅遊局正式宣佈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提出「將有計劃、有步驟、循序漸進地開展」等三項原則。2005年10月28日,國家旅遊局局長、中國旅遊協會會長邵琪偉率「大陸赴台旅遊考察團」以民間身份赴台實地考察旅遊線路和設施,表示大陸方面將以「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的名義,與台灣旅遊業者民間組織就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相關事宜展開協商。2006年4月16日,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聯合發佈《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進行規範。此後,大陸有關部門進一步推動兩岸旅遊民間組織深入進行業務、技術性商談,不斷取得進展。2008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同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舉行會談時指出,兩會恢復協商後,首先要解決當前兩岸同胞最為關心的兩岸周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問題。只要雙方共同努力,這兩件事完全可以在最短時間內辦成、辦好。正是基於此,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進行誠懇、高效的商談,經2天歷史性跨越完成30年的夙願。

台灣方面由迴避、阻礙到推動

 1979年至2000年5月之前國民黨執政時期,雖然由於大陸方面率先提出包括兩岸相互「探親訪友,旅遊參觀」在內一系列改善兩岸關係的政策主張,同時台灣各界日益升高改善兩岸關係的呼聲,蔣經國決定自1987年11月2日起開放台灣同胞回大陸探親,但對「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未予呼應;李登輝於1992年9月18日施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含「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更於1996年以「戒急用忍」限制兩岸交流。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民進黨執政時期,雖然迫於兩岸民間往來不斷擴大、台灣業界強烈要求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以刺激台灣經濟發展等壓力,於2001年底推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但人為地將大陸居民分為三類(一是在大陸生活工作的人士、二是出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三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工作、學習、定居的人士);雖然先後對「第三類」(2001年底)、「第二類」(2002年5月1日)開放,但仍藉口所謂「安全」、「衛生」,採取種種限制、苛求甚至歧視的做法,漠視遊客權益,造成旅遊困境,更對「第一類」的開放製造障礙、懸而不決。2008年5月國民黨重新執政,為切實履行競選承諾、提振台灣經濟、改善兩岸關係,馬英九一改前任做法,順應時勢和民意,積極甚或急切推動大陸居民赴台旅遊。馬英九就任後的第三天(5月22日),台灣立法機構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允許大陸觀光客和台灣民眾在台灣的風景區或銀行合法進行人民幣與台幣兌換;馬英九就任後的第十三天(6月2日),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大陸遊客「8到10天環島優質示範行程」等五項配套措施,使得此事更顯現實、更具操作性;馬英九就任後的第二十三天(6月12日),其得知海基會與海協會恢復商談取得包括實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在內的重大成果時表示,「雖然看起來只是向前邁進一小步,但是對台灣來說,卻宛如阿姆斯特朗登陸月球一樣,對兩岸關係發展,將是向前邁進一大步」。

兩岸業界積極配合推動

 一是組織相互參訪。自國家旅遊局首次訪台的第二年(1997年)起,大陸每年十多個省區市的旅遊協會應邀到台灣訪問、考察;近年來,「台灣觀光協會」、「台北市旅行公會」、「高雄市旅行公會」、「台灣省旅行公會聯合會」、「台灣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等旅遊行業協會,每年都多次組團來大陸訪問、交流。二是舉辦業務活動。自2005年以來,圍繞兩岸旅遊的主題,先後在廈門、昆明、哈爾濱、台北、上海、北京舉辦多次多種類型的博覽會、交易會、聯誼會、展覽會、「可持續發展」座談會等,每次兩岸都有數百人參加,不斷增進了解、擴大共識。三是進行技術商談。2006年以來,兩岸旅遊行業組織先後進行6次技術性磋商,涉及到旅遊形式、團隊人數、每日配額、赴台停留時間、開放區域、市場秩序規範、權益保障及糾紛處理、證件採認、旅遊包機等廣泛議題,其中純技術問題基本解決。2008年6月13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北京簽署的《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12條)與附件一《海峽兩岸旅遊具體安排》(4條)、附件二《海峽兩岸旅遊合作規範》(9條),正是以此前技術商談的成果為基礎。「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得以實現,「兩岸業界積極配合推動」,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作用特殊、卓有成效。

 實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對大陸同胞有利、對大陸改革開放有利,對台灣同胞有利、對台灣經濟提振有利,對兩岸關係的改善、密切與和平發展有利,香港、澳門實行幾年的「自由行」已是強有力的佐證。有多利何不為之、何不多多為之?阻礙者利令智昏、眾叛親離;推動者順天應人、共創雙贏。兩岸間如此明白之理,豈止反映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一事?(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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