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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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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使用康樂設施有改善之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4]

梁安琪 資深評論員

 為配合北京奧運及鼓勵市民參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由本月起一連三個月推行「免費使用康樂設施計劃」,市民可免費使用康文署轄下羽毛球場、乒乓球場、泳池及健身室等設施,但卻惹來部分市民投訴計劃遭濫用,不少人訂場卻不用,變相造成浪費資源。

 其實,有關計劃的出發點是好的,尤其是在今日香港,貧富懸殊情況極為嚴重,早前有電視台曾攝製特輯報道本地赤貧家庭的生活苦況,發現有基層學童每月零用錢只有十元。以這樣的環境水平,可以想像這些兒童或青少年在暑期很難享受什麼課外活動,不像家長有經濟能力的一群,可以報讀興趣班,或甚至自己屋苑有各類休憩設施、私家泳池,玩樂多不勝數,於是康文署在這個暑期免費開放康體設施,筆者第一時間便聯想起貧苦大眾,在物價高漲搵食艱難的歲月,本身居住地方又狹窄,能夠有機會免費和家人打打球、游游泳,是難得的樂趣。

濫訂場地造成公共資源浪費

 有欠缺公德心的人士,不懂珍惜資源和尊重公眾利益,訂了場卻不出現,令到其他有心使用場地的市民大嘆可惜。康文署對此回應謂若租用人於所訂時間開始後十分鐘仍未現身取場,便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讓其他人使用。然而這樣的安排,確實很難杜絕濫訂的情況。

 根據筆者以往舉辦免費活動的經驗,但凡免費派票,必然有一定數目的觀眾取了票但因私人理由臨時缺席,除非完場時有獎品送又例外。一般來說,現時搞活動而希望入場率較有保證,避免有人不負責任地訂位,都會象徵式地收少許費用,或收取保證金,在完成活動後退還出席者,這樣人們便不會因為零付出而隨意臨時失蹤。

 當然,倘若有關的計劃主要為基層貧苦大眾而設,則收費或採用保證金制度都未必太使其受惠,免費應是最體恤到他們的。但現時計劃的規則是除了公眾泳池之外,其他設施接受一個月前網上預訂,這便難免出現訂場後不見人的情況了。其亦不見得會令基層老百姓容易得益,因為赤貧街坊未必個個家中有電腦,須知道上網也要收費,此外更非人人懂得在網上訂場,尤其長者和小朋友;再者,一個月的預訂期太長了,以香港人的生活節奏和把握時間上的安排,兩個星期應是較適合,可見這個計劃是有檢討的空間,政府施政既是以民為本,也便要務實地從善如流。

增加預訂途徑 提升阻嚇效果

 為了更公平更有效地推行「免費使用康樂設施計劃」,康文署可考慮擴闊預訂途徑,除了互聯網,市民應可在各區民政處諮詢中心訂場,以使不懂上網的普羅大眾有同等權利。此外除了縮短預訂期由一個月至兩個禮拜,更應鼓勵使用者早到,在開始使用場地前半小時簽到作實,而不是容許其遲到,等十分鐘才再轉讓其他人,事關場地丟空一分鐘也是浪費公帑。再者,文明法治社會賞罰分明本是無可厚非,訂場不用者應被罰暫不得重複登記,這樣才可收阻嚇作用。

 公眾秩序是一門很特殊的學問,為了平衡公眾利益,軟硬兼施是在所難免。(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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