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寶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農村、農民的三農問題,不僅涉及九億農民生計,也涉及整個社會發展的方向。而三農問題的核心就是土地問題。土地集體所有的產權制度是產生三農問題和制約三農問題的根源。任何改革都是權與利益的再分配,唯有賦予相應權利,才能釋放生產力。
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1978年改革開放初期,中央宣佈農民對土地的承包三十年不變。三十年來,農村經歷了三次重要改革: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核心的農村經營體制改革,把「分田到戶」合法化,使農民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八十年代中期以「農村稅費」為核心的農村分配關係改革;以及目前正在進行的「農村綜合改革」。近年,中央對農業持續加大投入,但仍未能使農民與土地建立穩定的利益關係,中國的三農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對目前進行的「農村綜合改革」,本人建議:一深化土地流轉;二建立農村金融體系;三建立有實效的體制配套措施;四建立覆蓋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
深化土地流轉
土地制度改革探討中,分歧最大的是「農村土地流轉」。按以往的徵地制度,所有土地轉讓往往先由國家低價徵用,再按市場價出售。給予農民的徵地補償與變為城鎮建設用地有償出讓的價格之間,往往存在極大差價。在現行體制下,這部分差價將首先進入地方財政,然後再由地方財政給予失地農民補償,而農民則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體制外。農民既不能決定土地賣與不賣,也不能與買方平等談判價格,造成大量的農民淪為無地、無業和無社保的「三無」人員。
「農村土地流轉」容許農民在土地承包經營期內,保留承包權,轉讓經營使用權,可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承包權,鼓勵向合作的農場和農業園區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將打破農村過於分散的小農經濟模式,實現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但「農村土地流轉」,如何防止在流轉過程中令農村貧富差距急劇擴大呢?土地適度集中是發展方向。國土局對耕地的轉讓和使用應透過國家授權成立的土地整治公司,根據耕地的轉讓和使用制訂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來審查和批核。山東省各地已探索出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方式,有「企業+村級組織+農戶」的租賃合作模式;有「企業+合作所+農戶」的帶地入社模式;有企業帶動下「農戶+農戶」的轉包經營模式。透過各種形式的「土地流轉合作社」,加強了農民的組織化,增加農民收入。
建立農村金融市場
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當前我國為農民提供的金融服務嚴重不足,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農民貸款難普遍存在,為此必須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透過扶持和培養多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比如扶持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村金融。同時,隨著「農村土地流轉」的逐步實施,農民「以地生財」的資金將要尋找出路,為建立和完善農村的金融市場創造了有利條件。為此,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為農民提供如財產管理、投資、增值等服務,有利於進一步培植和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市場。
建立有實效的體制配套措施
「土地流轉合作社」是保障農村金融穩定的信用部;也是教導及培養農民的推廣部和訊息部。信用部的盈餘用來支持推廣部活動,支持訊息部資訊流通。台灣的農地改革所以成功,是政府推動各類合作社如消費合作社、生產合作社、運銷合作社等發揮官民之間政策及意見的聯繫通道,也是農民學習現代化農業的社會教室。政府龐大的農改體系因為有了農民組織的配合,農業政策才得以落實,農民求得發展,一些本領較大的農民甚至還會自己培育新品種,搞農村創意觀光產業,有些甚至到雲南、海南等地從事大型的農業產業。
建立能覆蓋農村的基本保障制度
由於以往城鄉發展不協調,對農村文化、醫療、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投入不足。隨著農村綜合改革的推進,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辦好農村教育和醫療,尤為重要的是:因農村還沒有建立和完善社保、醫療、養老等保障體制,實施「農村土地流轉」時,必須同步建立覆蓋農村的基本保障制度,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農民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發生翻天覆地的巨變,要解決農村改革發展滯後的狀況,現階段農村改革的進程,必須讓農民自願參與,從而改變城鄉二元的制度壁壘,賦予農民土地平權、自由遷徙、戶籍平權、平等就業、社會保障、基層自治及平等分享成果等權利。在「農村綜合改革」下,新農村令九億農民富起來,沒有後顧之憂,中國的內需將會空前地興旺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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