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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善h等公屋先後發生升降機斷纜事故,由於租置公屋電梯不受機電署監管,該署正研究設組加強監察租置公屋於交接過程是否存有漏洞。圖為富善h善雅樓外貌。資料圖片
【本報訊】機電工程署最快今日在該署網頁公布,去年全港34宗升降機事故調查報告,內容包括零件生產商名單,但暫不包括曾被警告的承辦商資料,因該署正與業界商討如何公布有關資料。機電署昨又承認,公屋出售前保養升降機的工作由房屋署管理,毋須受機電署監管,正研究在交接過程中有否存在監察漏洞。有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房委會作為出售公屋的大業主,有責任督促升降機保養承辦商,或協助業主立案法團提高升降機的維修保養質素。
去年至今,本港先後發生4宗升降機斷纜事故,其中3宗位於出售公屋,包括大埔富善h及運頭塘h。大埔區議會昨開會討論該區各屋h內的升降機安全問題,大埔區區議員黃碧嬌批評,房署將出售公屋的管理工作外判,令升降機的維修保養質素下降。亦有不少區議員認為,機電署抽查升降機的人手不足。
租置公屋電梯由房署管轄
機電署高級工程師黃錦熙昨表示,私人樓宇的升降機一直由該署監管,但出售公屋的情況不同,出售前由房屋署管理,毋須受機電署監管,「租置公屋當然有個特點,由以往房署管理,(出售後)交給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交接過程的資料是否齊全?這是我們其中一個調查對象。」
本港現時共有15,000部升降機投入服務已超過20年。黃錦熙指出,抽查比例已由每10部抽查1部,增至每7部抽查1部。他續說,針對近期多宗公共屋h升降機事故,機電署會與房署成立工作小組追查事故原因,並於月內完成檢查租置計劃公屋的升降機。
陳鑑林:房會應督促承辦商
黃錦熙又說,已經完成富善h升降機事故的調查,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亦會檢討人手編排,「會不會工人不夠時間去做維修,保養維修(時間)的長短亦正是長遠要跟承辦商討論的範疇。」
目前,出售公屋交接時,業主立案法團、房委會代表、機電署代表和升降機保養公司代表都會在場,由房委會向保養公司遞交升降機的保養紀錄和文件。身兼房委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認為,房委會有監察的責任,「房委會作為出售公屋的大業主,完全有責任督促有關承辦商,或者協助業主立案法團進行監察工作。」
房署:仿機電署做法驗
房署回應稱,會為轄下全港151個出租公共屋h,抽樣檢查升降機,又認為升降機應採用原廠保養,保養工作一直由承建商負責,每星期檢查升降機一次及每年一次大檢查,房署過去沒有抽查,但現時會參照機電署每7部升降機抽查1部的做法。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嚴傑雄認為,即使升降機的保養工作由管業處負責,他們也未必熟悉運作,「雖然是專業的管理公司,但不是專業的電梯保養公司,即使他們知道有甚麼手續,但不熟悉電梯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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