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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浩明父母。
【本報訊】死因庭5名陪審員,昨日一致裁定3名去年猝死的小童,都是死於自然。其中7歲的羅浩明,是由於甲型流感病毒引致急性腦病致死;2歲的柯浩揚,則由不明病毒引致心肺炎致死;3歲女童何寶宜,則死於不明顯的病毒。死因裁判官希望,裁決可為小童家人的悲傷劃上句號。而死因庭裁決,不會影響家人的民事法律行動。其中柯浩揚的父親柯明東不滿裁決,認為醫院沒有為兒子吊鹽水,延誤救治,保留循民事索償權利。
死因裁判官吳承威在3童猝死案死因裁決前總結證據,提醒陪審團曾在聆訊期間,聽過多名醫生及專家作供,如港大微生物學系主任袁國勇,但不一定要全盤接納他們的供詞,還要考慮其他證據;如有足夠證據顯示致死病因,可裁定死於自然;如解釋不到死因,可裁定死因不明。由4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3小時後,一致裁定3名死者死於自然。
官盼為慘痛事件劃句號
吳官在裁決後安慰家屬,表示案件為他們「帶來痛苦的經驗,重溫了不開心的事」,希望聆訊後「可為慘痛的經歷過程劃上句號,能夠協助他們展開新的一頁」。但吳官仍鄭重提醒各死者父母,雖然死因裁決是死於自然,不等於沒有豁免有人在事件中須負上責任,「如你們認為(有人)有責任,(裁決)不會影響你們的訴訟」。
曾在庭上憤憤不平地表示2歲兒子柯浩揚「冤枉死」的柯父,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失望,認為「當然不合理」,直指是醫院「延誤救治,唔夠專業」,沒有為兒子吊鹽水,會循民事追究。另外,何寶宜的父母也表示,會保留追究責任;羅浩明的父親則無奈地表示,對裁決沒有意見,指「3個都死於自然」,無話可說,只有接受。
袁國勇籲醫護增敏感度
3名死者分別於去年2月底及3月初,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及屯門醫院病逝,除柯浩揚身染的病毒不能確認,其他2名死者均在體內分別找到H3N2及H1N1兩種甲型流感病毒。3人在感染病毒後,均出現感冒病癥,在2天至2周內突然病發猝死。
袁國勇早前以專家證人身份,就事件為死因庭作出多達14項建議,包括希望醫護人員在診症時提高醫學敏感度,必要時進行多項測試,沒有需要時不用多開藥物予病人;同時呼籲學童患上感冒發燒,不要勉強上學多作休息,以維持身體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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