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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檢方指控4項罪名,陳鎮慧19日出庭時全盤認罪。 中央社
——弊案中承認貪污第一人 交代馬永成林德訓犯案細節
【本報訊】台北消息:針對扁家族貪污和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19日下午開庭審理。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在律師林達杰陪同下,下午二時許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在出庭後十分鐘,陳鎮慧承認全部罪行,包括洗錢、貪污、偽造文書與做偽證四大控罪。台灣媒體分析,由於陳鎮慧是扁案中關鍵證人,而且是目前唯一承認貪污的涉案公務員,她的認罪,將使陳水扁和吳淑珍涉及的弊案難以脫身。
陳鎮慧於去年11月已經由被告轉為污點證人,而在本月初的聆訊時,亦承認偽造文書及做偽證,但拒絕承認貪污及洗錢。她19日出庭時,低頭搓手並喃喃自語約兩、三分鐘,疑似是在禱告,神色看起來還是相當緊張。庭訊開始十分鐘後,她全盤認罪。她表示:「在工作中聽從長官指示做事,如果涉及犯罪,我認罪。」
爆扁妻一次報銷743張單
據悉,陳鎮慧在法庭上除了認罪之外,也表示都是吳淑珍指示她帶錢進官邸,所有過程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和林德訓都知情。不過,陳鎮慧也說,當時她要搬出「總統府」的時候,卻發現核銷單已經找不到了,陳鎮慧說,她詢問林德訓的秘書,秘書表示,是林德訓把所有的核銷單都銷毀了。
另外,陳鎮慧還供稱吳淑珍有一天突然拿了743張發票來給她,說要報銷,她當時想說奇怪,怎麼會拿這麼多發票來給她報銷,覺得奇怪之下問了當時的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該怎麼辦,當時馬永成回她說就讓吳淑珍報銷。
陳鎮慧律師林達杰表示:「她(陳鎮慧)沒有辦法花那麼多時間,就是說再去跟其他同案被告一起纏訟,與其說繼續花時間再耗下去來講的話,還不如就是趕快把這個官司結束掉,然後重新開始。」
遭出賣決定認罪
陳鎮慧日前出庭時,就所涉的「國務費」、洗錢案,只認偽文、偽證等兩項小罪,但不認貪污、洗錢重罪。轉折點就是因為在吳淑珍、馬永成和林德訓出庭時,將「國務機要費」全推給陳鎮慧,讓她感到有些心寒,加上如果未來要爭取減刑,全部認罪對她會較有利,因此在和家人及律師討論之下,決定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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