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21日消息:據俄媒體第一頻道報道,被俄羅斯邊防巡邏艦開火擊沉的「新星」號印尼籍貨船船長尹東涅茲-納維爾-阿迪在21日聲明自己並無過失,自稱被迫非法離開納霍德卡港以及躲避俄邊防軍。
俄外交部稱船長負全責
俄羅斯外交部19日發表聲明說,「新星」號沉沒並致8名船員遇難的責任應由其船長承擔。但船長說,躲避追逐,無視警告信號,向船員提供充氣筏的人確實不是他本人,而是水手長。船長說,「水手長是船主的親戚,他們保持著聯繫。當時水手長威脅我,如果我不聽他的指示他就打我」。據悉,水手長和其他7名船員已經遇難。
正在醫院治療中的船員表示,船主和船長意見不統一,他們糊裡糊塗地逃避俄邊防軍,這時俄邊防軍開火了,所有人都非常害怕,但是還有更可怕的暴風雨。據印尼籍機械師阿德利阿諾.斯其拉托說,船長下令上救生筏,每8人上1個,「一切發生得非常快,我們希望能活下來」。目前,船長仍然躺在醫院裡,他的手指被凍傷。
米商向船主索賠千萬盧布
據國際文傳電訊社消息,20日「新星」號貨船裝載的大米所屬公司向船主索要賠償1,230萬盧布。大米進口商代表明確表示,船上5,000噸大米中超過400噸在遇難過程中遭海水浸透,「新星」號貨船人員應負有責任。代表認為,損失400多噸大米是由於「貨船狀況差或者運貨時粗心大意」造成的,然而船主斷然拒絕賠償損失,最終大米進口公司轉向海事仲裁法院提出捉拿貨船訴訟。
船主向港吉瑞祥索賠2千萬
另據浙江在線報道,「新星」號船主是浙江舟山浙江通宇船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中國內地成品油運輸市場大型專業運輸企業之一。據該公司張公瑾副總表示,該艘貨船當時船價2,000萬元。船舶出事後,他們一直在關注,並與經營人聯繫。目前,吉瑞祥船務香港公司已派員去俄羅斯。通宇公司未派人隨往,因為船是租給吉瑞祥的,前方一切事宜均由吉瑞祥負責。至於賠償等善後問題,將會與吉瑞祥協商,初步決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價2,000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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