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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繼藝人湯盈盈醉駕候判,無線藝員謝天華(左圖)亦於去年醉酒駕駛,在西區海底隧道與的士發生碰撞。謝昨承認醉酒駕駛和不小心駕駛2罪,其求情時透露:15年駕駛經驗中,有不小心駕駛和超速等多項交通定罪記錄,署任主任裁判官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原名謝興華的謝天華(41歲),為電影演員。律師求情稱,謝案發日工作至凌晨4時,後與眾人到荃灣一間由導演經營的酒吧商談工作,曾飲下啤酒,駕車回家途中發生意外,猶幸2名司機均無受傷,兩車受損輕微。而謝月入3萬5千元,給予8旬母親3千至5千元。
案發去年12月6日清晨6時許,謝駕駛私家車在西區海底隧道往香港方向,其間突然切線,車頭兩次撞向的士車尾,但兩車均未有停下。謝示意對方跟從,至跑馬地馬場公眾入口外停下。警方接報到場為謝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酒精比例為70微克,高於法例的22微克,返回警署再量度為47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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