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潤迅通信主席侯東迎(左)及營運總裁李斌。 資料圖片
【本報訊】潤迅通信(989)創辦人兼重慶市政協委員侯東迎,串同行政總裁李斌於2000年至05年間製造虛假顧問合約,來掩飾旗下公司用來支付他人的「娛樂送禮花費」近900萬港元,昨在區域法院因串謀訛騙罪名,同被判入獄4年。
主審法官鮑理賢昨在判案時指被告等人持續性的不誠實行為,削弱了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美譽,和破壞監管機構一直確立上市公司在國際的認可標準,考慮2被告初次犯案,及經審訊後裁定有罪,乃判2人同入獄4年。
案發時,53歲的侯東迎為上市公司潤迅通信國際有限公司的主席兼董事,39歲的李斌則是公司的行政總裁,其附屬的潤迅網絡通信(亞洲)有限公司於2000年9月與2家公司簽立合約,內文指2公司會向潤迅網絡就在加拿大、日本和北美等地的發展提供專業服務,而潤迅須每月支付10萬元服務費。有關顧問合約全屬虛假,2被告蓄意隱瞞該等「娛樂送禮花費」,目的是要令事情得以順利進行,毋須在公司賬目中展示出來。而潤迅通信的董事局成員對此顧問服務費全不知情。去年廉署接舉報將2被告拘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