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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調查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小組委員會昨日完成第2次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取證的工作。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鍾泰在會後指,委員會將於本周五繼續傳召陳家強作供,其後再傳召金管局高層,但現階段未打算傳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作供,又指目前聆訊的工作相當順利,預料相關取證的過程需時6至9個月。
澄清准證人徵詢法律意見
針對他曾向傳媒表示,陪同證人出席的法律顧問與助手,不可以與被傳召者傾談或「傳紙仔」,也不可以帶同電腦或電子設備,兩人只可以協助傳遞文件;何鍾泰昨日主動澄清,指證人在作供時,可向法律顧問徵詢簡短的法律意見,但不鼓勵作詳細討論︰「簡短法律意見可以,不會猛討論成幾個『字』。」
委員會成員湯家驊亦稱,有部分傳媒指委員會不容許法律顧問向陳家強提出意見是「錯誤」,強調他們會以合乎情理的態度處理,給予證人自辯的機會︰「(可能)主席向傳媒交代得唔清楚,唔同傳媒都有呢個報道,(專業會議)石禮謙同我講,點解我地咁無理由唔畀佢地(證人)v法律意見,連成員都唔清晰,(反映)訊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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