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盈科保險3名經理利用朋友身份,開出268份保單及投資高佣金項目,自資410萬元投保額,計劃於收佣金後斷供保單,盈科發出380萬元佣金後,因懷疑被告等營業額過高調查後揭發事件,3人最終合共倒蝕31萬元。3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因串謀詐騙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被判入獄9個月及1年半。
串謀行騙妨礙司法公正
法官在判案時指被告等以虛假的工作資歷和過往的營業額等文件,成功獲盈科保險受聘為較高職位保險經理,藉此賺取較高的佣金,被告等更串同他人自資400多萬元,借用朋友的名義投保,藉此騙得保險公司的佣金。事件被揭發後,被告廖松軒更聯絡友人,著對方向警方說謊,假稱保費是由自己支付,結果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行。
法官認為本案罪行性質嚴重,詐騙罪名的量刑起點應是10個月,考慮其中2被告初次犯案,給予1個月的減刑折扣,另被告廖松軒又牽涉妨礙司法公正罪名,2罪共囚18個月。3名被告為35歲至40歲的廖松軒、葉晉廷及侯富耀。控罪指各人於2004年8月至05年11月間,串謀向盈科保險提供假投保人資料,令盈科售出保單,謝及廖另被控串謀他人向警方提供虛假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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