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6日就浙江大學藥學院原副教授賀海波等人論文剽竊事件向媒體通報有關調查情況。經調查,浙大原副教授賀海波等人論文剽竊一事情況屬實,剽竊者供認不諱。李連達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他對這一剽竊事件負有疏於管理、教育不力、監管督查不嚴的責任。 ■新華社